中闽能源7月21日公告通知,中标新疆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5]414 号)以及新疆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企业竞争优选办法》(以下简称“竞争优选办法”),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就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委托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邀请招标,本次招标的风光电项目规模为140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规模为70万千瓦,分4个标段;光伏项目规模为70万千瓦,分7个标段。
2016年7月3日,中闽能源按照竞争优选办法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参与了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20万千瓦风电和1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投标。
2016年7月21日,中闽能源收到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庭州能源)第二标段——木垒县大石头第二风电场20万千瓦项目以及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庭州能源)第五标段——木垒县光伏规划区02#10万千瓦项目。
本次中标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将进一步提升中闽能源在新疆地区的新能源装机容量和规模,符合“走出去”发展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