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跑者”获额外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三部委首次将“领跑者”计划准入标准进行量化,且明确提出将以政策资金和政府采购方式对“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进行政策倾斜。
此前,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曾发布《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其后,国家能源局也首次提出光伏行业“领跑者”专项计划。
意见明确,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
“‘领跑者’计划的意义在于鼓励技术领先产品的普及和推广,进而提高行业的竞争力,光伏企业进入该计划的唯一敲门砖便是技术。目前能达到光伏‘领跑者’的企业并不多。除晶澳等大企业可以批量出货外,国内其他光伏企业出货量都比较少。”孟宪淦说,“‘领跑者’计划还将产生一些积极影响,比如帮助龙头企业从价格战中解放出来。”
据了解,“领跑者”计划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国家能源局提出示范工程的主要技术进步指标、建设规范、运行管理等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比选机制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开发投资企业,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产品。
此外,根据意见,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将优先享受相关政策的扶持。比如,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以及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领跑者’将被优先选用。
对于众多光伏企业担心的评价体系问题,意见明确,将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全过程技术监测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检查是否达到承诺的指标,在工程投产一年后进行后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