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天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天津中天信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天津中电晟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津源信德(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协安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现就静海梁头镇15MWp渔光互补等7个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天津中天恩能静海梁头镇1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天津中天信德静海中旺镇18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二期65 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津源信德西青辛口镇一期18MWp、二期12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宝坻方家庄镇2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按本市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即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5元;2016年6月30日前未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88元。
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本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市电力公司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上述7个光伏发电项目的经营单位和市电力公司要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