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
合经信电子〔2016〕133号
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通知》(合政〔2014〕3号)要求,为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经企业申请、县(市)区、开发区初审上报、资格审查,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现场联合查验,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微纳电工有限公司、合肥索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构件及光伏汇流箱产品符合我市光伏产品推广目录条件,现予以公布。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4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5月4 日印
附件: 2016年合肥市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