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还明确,对村级光伏电站,贷款部分可由到省扶贫资金给予贴息,贴息年限和额度按扶贫贷款有关规定由各地统筹安排。集中式电站由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共同筹措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
这意味着,光伏扶贫的资金来源将多元化。晶科能源总裁陈康平对本报记者称,各级政府可以考虑小规模与集中式相结合,充分利用村头空地、村集体屋顶、敬老院等公共建筑的屋顶等,装机规模大,收益可以由多个贫困户共享的模式,保证光伏精准扶贫得以有效落地。
贫困地区的电网基础建设相对薄弱,按照国家电网规定,光伏装机不能超过并网点变压器总容量的30%。农村变压器容量普遍在200~300千瓦,按此计算一个村的装机容量仅为几十千瓦,无法满足光伏扶贫规模的需求。
发改委《意见》针对性提出,电网企业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电网企业要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根据《意见》,各贫困县所在的市(县)政府应建立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应保障每位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长江证券新能源分析师称,户用5千瓦,按照年均发电1500小时,电费收入就超过7000元,实现每户年增收3000元还是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