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承兑汇票贴现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生产光伏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的企业;发生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已承兑汇票贴现明细表:附银行出具的每一笔汇票贴现费用单据或有效凭证(按时间顺序),汇票复印件;
(5)合肥市光伏企业承兑汇票贴现补贴汇总表(企业盖章)。
(四)蓄能项目奖励
1.申报条件:新引进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锂电池、钠硫电池和液流电池等蓄能项目。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5)已享受新型工业化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证明材料;
(6)合肥市蓄能项目奖励汇总表(企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