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可喜的,现实是可惜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昝圣达为一组新能源数据感到“悲喜交加”。
可喜的是:截至2015年底,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4300万千瓦,是“十二五”规划目标的两倍。
可惜的是: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弃光电量约30亿千瓦时,弃光率为10%。实际上有些地区的弃光率更为严重,甚至达到70%。2015年12月5日,新疆数十座光伏电站当日上网电量为“0”。
被白白抛弃掉的,不只是光能。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为另一组数据“痛心”。
2015年,全国风电全年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四季度部分省份的弃风比例甚至超过60%,全国弃风限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180亿元。
理应优先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为何在现实中遭遇“靠边站”的尴尬?
从技术角度看,新能源波动性大、负荷变化梯度大,对现有电网冲击也较大。我国70%以上的清洁能源集中在西部、北部地区,本地难以消纳,而且距离中东部负荷中心一般超过1000千米,大规模开发后必然面临突出的弃风、弃光问题。
“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技术瓶颈,而是电力市场新旧主体之间的优先级排序问题,归根结底是机制安排问题。”朱共山一语道破。
以德国为例,弃光率只有1%,真正做到了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开发和利用。
昝圣达指出,与国外相比,我国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已经严重滞后,仅局部地区开展了风火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等试点。由于缺乏常规电源提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火电企业普遍没有为新能源调峰的积极性。
“国家应明确电网应承担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主体责任,并承担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统计和分摊可再生能源弃发电量等责任。”朱共山说。
他们认为,应引入欧洲能源交易所采用的“优先排序原则”,让光伏发电能更容易交易出去。同时,加快建设打通西部能源基地和东部负荷集中地区的电力输送通道,依托特高压大电网,将风电、光伏发电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从根本上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我国能源发展的首要矛盾就是传统能源产能过剩,而‘去产能’的关键不是‘去掉’多少产能,而是怎么‘去’‘去’什么?”昝圣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