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展,制定的政策略有不同,早期光伏度电成本较高,多以初始投资补贴政策进行推动,目前主要以上网电价补贴和净电量结算政策为主。在政策的推动下,自2009年以来欧洲的分布式光伏发展带动了全球分布式光伏装机的快速增长,目前全球分布式光伏装机增速仍保持在25%以上。
奥地利、丹麦、荷兰等国家光伏建设基本全部以分布式的形式进行,而我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占比偏低,目前仅占16%左右。今天,阳光所环境资源能源(ERE)研究中心的周章贵博士为您详解美国、德国与台湾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
一、美国政策环境与SolarCity商业模式
基于净电量结算方式,美国政府提供了投资税收返还、加速折旧、投资直接补助等优惠政策,为光伏产业提供了更好的融资环境,孕育出光伏租赁业务、PPA(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等创新业务模式,其受益者包括了投资者、业主、以及普通消费者。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政策刺激下,美国分布式光伏市场长期维持40%以上的高增长。2013年底,美国光伏累计装机13.22GW,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6.14GW,占比45%以上。美国光伏是基于净电量结算方式,政府提供投资税收返还、加速折旧、投资直接补助等优惠政策。
美国联邦政府关于光伏的补贴:
1)ITC补贴: 联邦政府将光伏设备投资额的30%作为投资者的税收减免金额,投资者可用于其它生意的税收减免。
2)加速折旧: 允许投资人将30年使用寿命的设备在5年内快速折现完,作为税收抵扣(美国所得税约35%)快速回款,以减少资金成本。2013年底前,还允许企业在第一年折旧投资额的50%。
州政府的补贴: 包括投资现金返还、度电补贴、税收减免、绿色电力牌照等。具体各个州的补贴方式和幅度都不同,其中加州以度电补贴和现金返还为主,新泽西州以绿色电力牌照为主。联邦政府及州政府的补贴额度,加起来占到目前光伏设备投资额50%左右的份额。
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RPS)是美国州级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中最常采用的配套政策形式,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规定到某个时间结点前电网中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供应比例。截至2012年底,美国有16个州及华盛顿特区均实行了包括明确太阳能电力目标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RPS)。
尽管各州RPS的政策形式与指定目标不尽相同,但其核心内容是要求零售电力供应商逐渐增多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大部分地区允许可再生能源许可证(RECs)交易,提高配额标准执行的灵活性。2012年,联邦政府提出联邦级清洁能源标准(CES),未来将可能实现在国家范围内强制要求清洁能源电力供应的比例。
在美国的现有光伏政策条件下,SolarCity成为分布式光伏创新商业模式的最为成功的案例。SolarCity公司于2008年10月成立,是美国一家专门发展家用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司,位于加州福斯特城。SolarCity可提供从系统设计、安装以及融资、施工监督等全面的太阳能服务。目前公司在加州、亚利桑那州和俄勒冈州的500个社区提供服务。
SolarCity与众不同的在于其创新的商业模式,公司主要通过与终端消费者签订能源采购合约(PPA)收取租赁费盈利,它还与投资方共同享受政府的返现、税收补贴等,同时住户以支付月费的方式租赁太阳能电池板,并且省去了购买设备和安装的大笔开支。
SolarCity通过其创新的商业模式在美国分布式光伏市场迅速成长,市占率由2012年的12%提高至30%以上,每年新增装机增速高达80%以上。随着装机量的快速增长,未来运营产生的收入和现金流将出现加速上涨态势。
SolarCity商业模式成功的核心在于:相比普通的电力公司供电,能够降低用户的用电费用。通过政府给予的税收抵免政策、发电补贴政策为用户提供优惠的用电价格,以此吸引客户,确保现金流的持续流入,同时通过将电站资产进行证券化,通过引入投资基金等来减少前期投入成本,从而维持业务的快速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