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电站项目配置混乱,能源局再出新招。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完善太阳能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指导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并征求意见。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是为进一步完善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之需。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明确了4个方面,其一,按照各类型光伏发电的特点和国家支持的优先程度,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其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有实力、有技术、有业绩的企业获得项目资源,促进我国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光伏电站项目原则上全部采用竞争方式配置。其三,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的各项要求。其四,加强项目开发的监督管理。
电站项目配置混乱
中研普华研究员谭小龙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对光伏发电的研究和开发起步较晚,1980年以后,政府才对其加大支持力度,2002年政府启动了“光明工程”,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2002-2010年是我国光伏发电发展的爆发时期,9年时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MW,增长了23.6倍,但是从2011年开始我国光伏发电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一直到2015年结束都仍旧处于低迷期。
能源局指出,部分地区出现了光伏电站项目配置混乱等问题,这影响了太阳能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加快推进太阳能产业升级,现针对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管理和项目分配方式,提出指导意见。
“国家对于光伏发电的态度上,每年继续保持光伏基地建设指标的下放,特别是先进光伏发电基地的建设指标,完全体现出国家发展光伏发电和先进光伏发电技术的坚决态度。”谭小龙表示,其次,对于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做出了很多的规范,这点是很好的,可以让民间资本在光伏发电建设项目过程中更加公平和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监管层发布的《意见》意在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政策细则来看,主要鼓励分布式以及自发自用式的发电项目,严格控制电站项目,设立较高的审批门槛,从而引导光伏发电产业结构的健康发展。
还需多种措施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文件可以解决当下光伏发电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但是无法解决光伏发电行业的根本问题。
优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罗钊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的主要问题是能源消纳不及时而导致的弃光(风)弃电,未来主要将通过分布式发电的自发自用、大力发展储能技术等方式来实现削峰错谷,实现能源利用最大化和能源供应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