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项目申报要求技术上有明确的要求,技术路线上以槽式和塔式为主,其他的类型也可以申报,规模上要达到商业化运营规模,单机容量不低于5万千瓦,申报项目数量上做了限制,同一个项目业主在一个省区内项目如果超过一个应该是不同的技术路线,但是同一个企业如果在全国范围内不同的省区市申报总数不超过三个,而且属于同一个技术路线和技术来源不超过两个,在申报文件上对于槽式和熔盐工质和塔式水工质做了明确要求。
对申报项目资源条件要求,DNI值不低于1600kWh/m2a,满足条件的门槛也并不高,基本上是在新疆、青海、内蒙、新疆、宁夏和山西北部的一些地区。
项目评审工作分初审和详评,初步评审是资质和规模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是考虑项目前期工作和技术因素,包括技术经验和业绩;经济性因素,包括项目的资金保障和上网电价的需求等方面。通过评审推荐一百万千瓦左右的示范项目建议名单,要求专家组根据上报的示范项目总体情况和推荐项目的相应建设条件来进行投资的经济性的测算,提出示范项目或者我国现阶段光热电站上网电价的建议。
项目评审工作在11月10日开始,先组织十一位专家,包括有二三十位工作组的团队,先进行一周左右的集中评审,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对项目从各层面角度进行了审核与分析,最终在12月份形成了项目评审报告以及相应上网电价建议报告,已经上报给国家能源局。之后陆陆续续对申报项目分析和评价的工作也是一直在持续,包括从项目技术路线、前期工作进展以及所属的区域和项目法人的经验业绩和能力方面,总之从各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评价,对于上网电价按照区域和技术路线做了比较详细的分析。现在情况是近期国家能源局和价格司针对示范项目上网电价做了沟通,但是还没有明确的结论,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第三部分太阳能热发电项目作用和意义,通过技术进步和示范推广加快产业成熟化,十三五时期按照先示范后规模化发展的思路,及时总结示范项目的经验,推进标准体系的建设。总的来说要扩大规模、另外培养光热发电开发企业。作用是体现在建成太阳能热发电产业链,培养集成能力、锻炼集成队伍,工程施工安全能力、相关标准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推动和系统集成的能力。
示范意义不赘述,主要希望通过示范达到关键设备能够基本自给,充分利用太阳能热发电能够储能和能够调节的技术优势,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接入电网,形成比较成熟的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产业链涉及到玻璃、钢铁化工等等多个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对于目前产能过剩的一些产业有很强的带动作用。
十三五规划情况的介绍,有一个工作基础,2013年是国家能源局委托水规总院光热发电项目厂址普查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研究的工作,水规总院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工作,总的结论,全国太阳能热发电资源可开发规模达到200亿千瓦,开发潜力大,西部重点省区可以集中开发规模达到3.1亿千瓦,重点厂址的梳理,优选了具备建设条件短期内可以开发这样项目1250万千瓦,如图大致分布,看的出来厂址主要是在甘肃、青海、新疆、西藏这样的西部地区。
对于发展技术指标有一些要求,平均热发电效率达到20%,对于反射率和热损失、使用寿命不详细介绍。国产化率指标明确提出要求达到90%以上,要掌握聚光、吸热和储热三大核心技术,逐步实现生产装备的国产化、智能化和生产工艺一体化,要达到发电建设成本20块钱一瓦以下,发电成本能够接近一块钱每千瓦时。
开发布局上需要全面推进,全国所有具备厂址和资源和消纳接入的条件的地区来全面推进建设,形成多元化的光热发电利用市场。
要有序开展,在西部地区具备大规模接入和本地消纳能力地区,结合外送通道,确保光热发电上网电力的消纳。重点要推动在青海、甘肃、内蒙古、新疆等地区未利用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积极推进一批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的示范基地。
重点提到青海的海西州等地区,围绕槽式和塔式等技术路线开展5万千瓦及其以上的示范项目,积累建设和运行经验,开展产业链的关键技术示范。
规划目标按照产业发展情况预计到2020年全国太阳能热发电可开发规模累计为1000万千瓦,华北地区预计累计规模为130万千瓦,西北地区预计累计规模为740万千瓦,华南地区预计累计规模为10万千瓦,西南地区预计累计规模为120万千瓦。这是十三五研究提出的初步成果,还不算是最终发布的意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