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提出新“资费”方案
加利福尼亚州公益事业委员会(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以下称CPUC)被要求2015年12月底之前提出新制度来取代现在的净计量电价制度。
就净计量电价制度的变更,光伏发电产业关系人士和环保团体等,为不妨碍分散型光伏发电系统今后的导入,而强烈要求继续执行现在的以零售价格购买剩余电力的制度。
电力公司提出的方案是,除降低收购价格外,还要向住宅用等分散型光伏发电系统的所有者征收以下新费用:
(1)需求费:该费用原来是向高压受电的电力签约用户征收的,是基于过去一定期间内的电力需求(需求值)中的最大值签约电力
(2)电网接入费:从电力系统“购买”、“输送(逆潮)”电力等,接入电力公司电线网的配电网使用费
(3)待机费用:阴天和夜间等太阳能电池板不发电时,由电力公司确保供给量的待机费
(4)装机容量费:根据分散型光伏发电系统的装机容量,每月缴纳固定的费用提议征收“系统并网接入费”
对新的净计量电价制度,CPUC收集了光伏发电产业的关系人士、环保团体、消费者团体及电力公司等的大量意见。其12月提出的长达148页的CPUC方案中,未含电力公司要求向住宅用系统征收的需求费、电网接入费、待机费和装机容量费。并且,剩余电力收购仍维持了目前的零售价格。
另一方面,作为新的费用,增加了“系统并网接入费(仅接入时发生)”。这是因为,电力系统的系统并网安全性是由电力公司确保的,费用预定约为75~150美元。
另一个变更是,“低收入者使用支援和节能促进项目”费用。以前该费用也包含在电费成本中。变更后该费用改为在电费中追加约2~3美分/kWh解决。因该费用是公平分配的,所以就不是只对从用电量中减去发电量的差额,而是对接入电力系统的全部用电量都征收。
CPUC的提案在2016年1月7日前公开征集了意见。之后将在1月底之前就采取新制度的修订法案进行表决。
原标题:美国加州将修改“净计量电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