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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贯彻落实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实施意见

发表于:2016-01-12 00:00:00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索比光伏网讯: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的批复》(国函〔2015〕146号)精神,全面促进我省与环渤海省(区、市)的互利共赢发展,切实提高全省开放合作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与环渤海省(区、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京津冀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削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与周边省(区、市)建立协同协作的产业发展格局,京津研发、河北制造产业协作模式初步形成;承接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在京津冀城市群的地位有效提升;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京津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差距逐步缩小,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

到2025年,与京津发展落差过大的局面明显改观,新型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与环渤海省(区、市)合作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合作广度深度拓展,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对外开放等领域一体化水平迈上新台阶,统一开放的区域大市场基本形成。

到2030年,国家赋予我省的功能定位基本实现。与京津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与环渤海省(区、市)合作发展机制顺畅运行,支撑和促进环渤海地区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济合作区。

二、加快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一)完善交通网络体系。

1.铁路。构建完善东出西联、疏内通外的轨道交通体系。加快京沈、石济客运专线和保津、京张(含崇礼线)、张呼铁路工程建设,推进张大、京衡铁路和京唐、京石、津承、廊涿及白沟支线城际铁路前期工作,研究聊邯长客运专线以及环首都、环渤海、衡沧黄、石邯等城际铁路建设,推进北京S6线、平谷线、大兴至固安、亦庄至廊坊、房山至涿州等城市轨道交通和市郊铁路向我省延伸,构建区域快速客运铁路网络。推进多丰、邢和、唐曹、水曹铁路以及唐山港区铁路扩能等工程建设,谋划建设承秦、张保港等铁路,完善港口集疏运铁路体系,促进港口铁路集疏均衡。

2.公路。优化高速公路网布局,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加快首都地区环线、太行山等高速公路,以及京秦、京新、荣乌、京沪高速公路我省与津晋鲁界段项目建设,启动津石、曲港、唐廊等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克承、邯港、张尚等高速公路建设。全力实施普通干线升级改造、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和山区公路通道建设“三大公路建设集中攻坚工程”,以及太行山、燕山高速公路大通道、国省干线大通道和县乡主通道等交通扶贫集中攻坚工程。加快实施京津冀重点城市公交“一卡通”工程,积极推进实现区域客运联程联运“一票制”和货运多式联运“一单制”。

3.港口。完善沿海港口功能布局,加大与山西、内蒙古等省(区)物流合作力度,加强与天津市、山东和辽宁省的港口协作,促进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与周边港口协同发展,建设环渤海重要港口群和东北亚出海口。完善深水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推进原油、LNG、集装箱、铁矿石、煤炭等大型专业化码头和通用、散杂货泊位建设,加快实施秦皇岛西港搬迁工程。进一步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利用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能源、原材料等大宗散货运输的优越条件,发展陆海中转运输、港口贸易、现代物流、加工配送等产业,加快实现由运输大港向现代化综合贸易大港的转变。

4.机场。深化与环渤海省(区、市)机场合作,明确机场功能定位和运营体系分工,加密重要区域中心城市间航班航线,加快完善区域支线航空网络,共同活跃区域航空市场。抓住北京新机场建设机遇,构建完善周边综合交通体系,与北京高水平共建临空经济区。加快石家庄区域枢纽机场建设,提升现有跑道着陆系统等级,谋划建设第二跑道;提升邯郸、张家口、承德、北戴河、唐山等支线机场保障能力,规划建设沧州、邢台和衡水机场。加快全省通用机场建设,为通航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深化能源领域合作。

1.加强能源资源战略合作。支持冀中能源、开滦集团、河北建投等重点企业,在晋蒙地区开展能源资源开发、加工转化、综合利用、能源输送设施建设等领域合作,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重点推动我省企业以效益为中心,在山西省建设炼焦煤和优质无烟煤矿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查干淖尔煤电路一体化和鄂尔多斯察哈素煤电一体化项目。支持河北建投在山西晋中市东山地区、岚县和兴县建设燃煤电厂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布连电厂二期和长滩电厂等项目前期工作。

2.统筹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以张承和沿海地区为主的河北千万千瓦风电基地、海上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规划建设张承和太行山区县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推进新能源电力优先上网并在京津冀区域统筹消纳,建设京津冀清洁能源保障供应基地。实施新能源示范工程,建设奥运迎宾光伏廊道,推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推广雄县地热能开发利用模式,大力推进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加快沧州海兴核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承德长河核电、唐山冀东核电项目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支持开展核能小型堆选址工作。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大力实施城镇集中供热改造,推进邯郸国电东郊热电、涿州热电、蔚县电厂和曹妃甸华润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提高京津冀电力及重点地区热力保障水平。

3.完善能源输储设施。推进中石油陕京四线、中石化鄂安沧天然气管线工程、山西煤层气入冀等管线项目建设,加快中海油蒙西煤制气管道项目前期工作,同时加快省内支线建设。实施外电入冀工程,加大主网架和城镇配电网、农村电网投资力度,加快锡盟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陕西榆横至山东潍坊等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通道河北段工程和变电设施建设,提高受电能力,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环渤海区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体系。加快完善环渤海地区油气储备体系,规划建设曹妃甸原油战略储备库,加快华北油田大型地下储气库和各层级的储气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和物流园区,完善能源应急储备保障体系。

(三)强化水利设施支撑。

1.实施跨流域、跨区域引水调水工程。以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引黄工程为骨架,依托现有河系,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增强水资源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向我省河湖湿地实施生态补水,修复河湖水生态环境,并向城市浅层地下水水源地和地下水库实施补水,增加水资源战略储备。继续开展南水北调东、中线后续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推进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应急供水安全保障工程。谋划建设八里庙、陈家庄等南水北调中线在线调节水库和广阳调节水库,谋划东武仕、朱庄、岗南、黄壁庄、王快等山区大型水库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互联互通工程和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山前地下水资源战略储备设施,保障南水北调中线京津冀受水区供水安全。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北京段)扩能工程和山西万家寨、山东李家岸引黄工程。加快建设双峰寺水库、乌拉哈达水利枢纽等工程,联合北京市积极推进承德大坝沟门水库建设,提高区域供水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曹妃甸大型海水淡化项目,完善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政策机制,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产业化。

2.改造提升省内重要水利设施功能。开展海河滦河流域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积极推进江河湖泊水系综合整治,在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目标重要的河流河段,优先开展堤岸加固和清淤疏浚工程,强化河湖岸线空间管制。逐步实施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完善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快重点城市水网工程建设,开展城市内涝防治和地下水涵养省际合作,大力建设城市雨水收集设施,推进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

(四)加强现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网络互联为平台、信息互通为纽带、维护网络安全为保障,加快建设网络强省,协同京津共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优化网络基础资源配置,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和无线局域网络(WiFi)全覆盖,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实质性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在实现京津冀移动电话无漫游费的基础上,鼓励支持电信企业立足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进一步推出更多惠及我省用户的资费品种。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

(一)强化环境综合整治。

1.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积极参与环渤海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实施方案,深入实施“6643”工程,协同环渤海省(区、市)制定和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大幅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焦化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步伐,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联合周边省(区、市),着力开展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从严限制劣质煤在区域内销售和使用,加强散煤储运过程污染治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强区域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和环保异地违法信息共享。

2.协同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海陆统筹、地表地下兼顾,严格环境污染防治标准,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流域为单元,积极参与制定永定河、滦河、北运河、大清河、南运河、潮白河、滏阳河、滹沱河等河流的水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实施系统治理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比照大江大湖治理政策,支持白洋淀、衡水湖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广泛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尽早实现采补基本均衡。积极参与渤海海洋环境联治,共同推进蓝色海洋整治行动,加强入海河流及排污口环境治理,增强海域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持续实施北戴河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及功能提升工程,对南排河、宣惠河、饮马河、石碑河、廖家洼河、洋河、人造河、滦河等重点入海河流,通过建设人工湿地,实施截污生态修复工程,控制陆源污水直排入海。

3.强化土壤环境保护。以产粮大县和蔬菜产业县为重点,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明确保护范围和面积。严格农药、化肥使用管理,加强秸秆、地膜处理和循环利用。以环京津、沿渤海、环省会的9市72县(市、区)为重点,示范带动周边规模化养殖场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以农药厂、染化厂等历史遗留场地和垃圾填埋场、污灌区等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为重点,开展土壤、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协同修复试点。

(二)推进生态建设与修复。

1.加大生态保护建设力度。加强与环渤海省(区、市)在生态建设、森林经营、资源保护、跨区域国家公园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共筑生态屏障,努力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太行山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优化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推进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建设,联合京津编制规划,统筹区域城镇空间布局、城乡土地用途、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张承地区及廊坊、保定市与北京接壤县(市、区)共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推进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以张承地区风沙源治理为重点,建设沿坝防护林带和农牧防护林网,实施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再造“三个塞罕坝”、“三化”草原治理和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工程。提升绿色廊道绿化美化水平,构建沿海生态防护区,加强燕山、太行山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持续实施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经营和草地建设等工程,加快建设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林果种植、生物多样性保护于一体的京津冀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实施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推进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和生态补水,恢复和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与沿海省份协同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控制捕捞强度和养殖密度,保护修复海洋渔业资源。

3.推动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生态共建、环境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北京、天津市与张家口、承德市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联合京津设立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重点支持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重大工程。对河北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项目或公共事业项目,按项目投资或利税分成比例,分担能耗、煤耗和排污指标。

(三)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1.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与环渤海省(区、市)工作衔接,协同制定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规划。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全面推进科技节能和系统节能,到202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之内。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2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不超过47立方米,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5%。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有计划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经济效益。参照国家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举措,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以及全省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支持力度。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一批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区,构建跨区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在沿海地区高水平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快曹妃甸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尽快完成循环化改造;在大中城市周边就近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进一步推进城市矿产资源高值化、产业化开发利用,建设一批再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将再生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

四、推进产业协同协作发展

(一)加强农业合作。瞄准京津市场,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在稳定粮食生产、推进“渤海粮仓”建设的基础上,培育壮大畜牧、果品、蔬菜、水产、木材、中药六大特色主导产业,支持涿州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定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及曹妃甸、玉田、木兰围场和永清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集中打造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推动省内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合作,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引进京津工商资本和创新资源,参与燕山、太行山区综合开发,推进土地整理、生态改观和沟域经济发展。推进环渤海省(区、市)农业科技合作,共同制定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实现科技创新设施共建和成果共享。加快与环渤海省(区、市)共建农产品检测安全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互认和农产品安全可追溯。

(二)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着力化解过剩产能,积极承接京津制造业转移,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建设全国产业转型升级实验区的支持力度,推动我省向制造业强省转变。落实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重点推进首钢京唐钢铁二期、石钢退城搬迁、渤海钢铁整合搬迁、武安围城钢铁搬迁重组等重点项目;推进装备制造业升级,支持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北汽集团黄骅汽车、邢台中航长征汽车等产业基地建设;做精做细石化产业,加快推进曹妃甸国家级石化基地以及渤海新区、石家庄、任丘等大型石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冀东集团、金隅建材、沙河玻璃、衡水老白干、今麦郎食品、常山纺织等传统企业发展,壮大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与京津科研院所和央企、京企、大型民企合作,加快京津技术创新成果在我省孵化转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重点推进唐山中国动车城、石家庄通用航空基地、沧州合成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衡水泰华机器人产业园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建设石家庄生物医药产业园、渤海新区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园及安国中药都同仁堂、天士力产业基地,推进建设石家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产业基地、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园等园区建设,联合京津打造中关村数据研发、天津数据装备制造、张承廊数据存储应用为主线的京津冀大数据走廊,积极推进在我省建立区域大数据中心。围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打造一批产业集聚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高品质建设创客新城和一批功能完善的众创空间,吸引京津乃至全国创新要素资源在河北聚集。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高水平建设全国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立足京津冀、依托环渤海、面向全世界,以立体综合交通网络为支撑,以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为龙头,以大型商贸物流园区为载体,强化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全面提升商贸物流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综合物流枢纽和物流大通道建设,依托北京新机场和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分别建设国际性、区域性航空物流枢纽。进一步完善秦皇岛、唐山、黄骅三大港口功能,着力提升港口物流和贸易发展水平。推进跨区域物流通道建设,打通唐山港、秦皇岛港与二连浩特口岸,以及黄骅港与冀中南、晋中南和豫北的物流大通道。发挥石家庄、邯郸、衡水、张家口等陆路物流枢纽作用,加快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积极推进空运、海运、陆运各种物流方式无缝衔接,提升“点对点”“门对门”快递服务水平。依托中心城市、交通枢纽、特色产业集群、大型生产基地,重点推进一批省级现代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打造数字化智慧物流体系,提升对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加强金融合作。推动环渤海金融政策一体化,加强与北京金融总部、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合作,争取将北京、天津市金融创新政策向我省延伸。争取在我省设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法人机构,与京津共同出资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产业结构调整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推进我省相关区域与京津开展金融同城化试点,实现异地存储、支付清算、信用担保、融资租赁等业务同城化。支持河北银行等我省金融机构在环渤海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业务,积极引进环渤海省(区、市)金融主体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优秀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在我省开展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跨地区参股我省地方商业银行或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活跃我省金融市场。推进保险市场一体化,促进环渤海地区保险业合作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在环渤海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建立保险理赔通赔通付制度,推进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化建设,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无差异保险服务。加强环渤海地区保险数据积累和使用,进一步提升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能力,为环渤海地区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

3.推进旅游产业合作。制定环渤海旅游协同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区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推动区域旅游资源、市场、客源互动共享,合作开发跨区域旅游精品路线,建设环渤海黄金旅游带。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推广旅游“一卡通”等惠民产品,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旅游市场一体化建设,建立旅游联合推广机制,重点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共塑区域旅游品牌。建立区域内共享的旅游招商项目库,多措并举创新旅游投融资平台,促进旅游企业间深度合作。引导京津地区国际论坛、节庆活动、会议展览、竞赛演艺、康乐保健等四季皆宜的新型旅游业态落户我省,打造东北亚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促进秦皇岛港与天津、青岛邮轮母港合作,联合开发国际邮轮航线。积极争取国家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天津滨海机场境外旅客72小时过境免签活动范围扩大到我省,拓展入境旅游通道。

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和区域重点口岸,加速将我省打造成“一带一路”的重要支点。拓展提升东出西联交通物流通道功能,打通“石新欧”、“冀蒙俄”向西、向北开放新通道,谋划开通国际货运班列,推动我省港口成为蒙古、俄罗斯远东及中亚各国新的便捷出海口,与天津港共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拓展加密沿海港口国际航线网络,构建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综合物流通道。在主要交通物流节点城市设立内陆港,拓展延伸口岸腹地。推动优势企业在全球范围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力布局,积极“走出去”参与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打造中国国际产能对外合作新样板。

2.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推进天津自贸区、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的可复制、可推广政策延伸至我省相关区域和领域,完善提升曹妃甸、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和武安保税物流中心功能,争取国家批准设立黄骅港综合保税区、京唐港区保税物流中心。依托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北京市共同培育发展保税加工贸易、保税物流仓储等外向型产业。加快建设河北电子口岸,在实现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的基础上,促进口岸其他领域一体化建设,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大力吸引知名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及研发、运营、采购、结算中心等落户我省,引进海外优秀人才创业投资。加快建设沧州中捷中欧产业园、中德高碑店节能门窗产业园等一批国别园区,将秦唐沧打造成为落实中韩、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的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提升中国廊坊国际经洽会品牌知名度。

(二)深化区域交流合作。

1.全面推进省际战略合作。积极参与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发挥冀晋蒙“乌大张”、冀蒙辽九市一盟区域合作机制作用,共同建设省际交界区域协调发展试验区。支持推进邯郸、邢台市广泛参与中原经济区分工合作,率先推进交通、物流、旅游一体化,将邯郸市打造成为京津冀地区面向中原经济区的重要门户和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推进与环渤海省(区、市)共同出资建立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区际利益补偿、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建立科学合理的跨省投资、产业转移对接、园区共建等收益分配体制。

2.加强区域协同创新。与环渤海省(区、市)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合作,重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共性关键技术课题,着力开展产业协同创新,加快推进京津冀(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实验区和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重点抓好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津冀芦台汉沽协同发展示范区、津冀涉县天铁循环经济示范区、中关村保定创新中心、清华大学(固安)中试孵化基地、亦庄永清高新区、正定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基地、中关村海淀园秦皇岛分园、承德中关村协同创新实验区等重点合作共建园区建设,为协同创新搭建平台。

六、推进统一市场体系建设

(一)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认真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形成和公平竞争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打破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各种隐性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联合环渤海省(区、市)改革市场监管方式,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机制,开展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二)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全面落实《京津冀共同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京津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促进股权交易、产权交易市场合作,推动建立统一抵押质押制度,降低跨区域交易成本。深化区域土地市场改革,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机制创新,探索扩大等级折算,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立与周边省份特别是京津的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与服务对接平台,实行资质资格互认,吸引各类人才来冀兴业、发展创业、安家置业。

七、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立足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积极衔接辽中南、山东半岛、太原、呼包鄂榆等城市群协同发展,促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尽快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将保定、廊坊市建设成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地,与京津形成京津冀城市群的核心区。提升石家庄、唐山两翼中心城市功能,作为京津冀城市群的重要支撑,带动冀中南、冀东地区发展。提升邯郸、秦皇岛、承德、张家口、邢台、衡水、沧州等重点城市和一批特色小城镇功能,进一步扩大人口规模,提升经济实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在京津周边和沿重要交通干线布局建设一批“微中心”和都市卫星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促进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共享。

1.深化教育合作。建立完善与教育部、京津的教育合作共建机制。积极配合国家推进京津冀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争取驻京高等学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名额。深入推进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铁道大学等高等学校“省部共建”,支持我省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环渤海省(区、市)组建高等学校、职教联盟,开展师资培养、学科共建、联合办学等合作。支持京津高等学校来我省建立高技术人才实训基地,推动驻京高等学校通过院部搬迁、设立分校等多种方式向我省疏解。加强基础教育合作,引进京津中小学素质教育办学理念和教学模式,推进跨省(区、市)中小学校合作,推行集团化办学、设立分校等合作模式,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水平。

2.扩大医疗合作。支持与环渤海省(区、市)三级医院建立协作医院和诊疗中心,积极承接北京市医疗产业转移。推进建立通用诊断病例、双向转诊、远程诊疗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加强急救网络体系对接,推进紧急医疗救援一体化。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实现医保信息互通互认。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和综合监督执法合作,建立信息通报、定期会商、技术交流和协调联动制度。高水平建设北戴河国际健康城,重点面向环渤海特别是京津地区,提升休疗养服务水平。

3.对接社保体系。联合环渤海省(区、市),共同建立劳务会商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区域协作机制,推进人力资源统一市场建设,实现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征缴、劳动争议信息共享与衔接处置。推进与环渤海省(区、市)社会保障体系对接,逐步实现区域内社保一卡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异地就医服务政策措施,研究探索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互认,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支持京津有关机构在我省建设养老基地,开展跨地区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建立老人优待异地互认制度。

4.拓展文化体育交流。参与推进建立跨区域文化联盟,统筹开展长城、运河、传统剧种等跨区域文化遗产保护,联合北京市承办全国性、国际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配合北京做好2022年冬奥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扩大吴桥国际杂技节的国际影响力。推动成立环渤海地区图书馆联盟,实现文献信息资源、优秀讲座及展览资源的共建共享。建立环渤海地区地方文献资源保障体系,联合开发地方特色文献、专题文献。

5.加强社会管理协作。健全与周边省(区、市)公共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警务协作,合力打击跨区域犯罪活动、开展区域治安维稳,共同打造首都安全稳定的“护城河”。建立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协调联动机制和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公共安全治理一体化,加强防洪、病虫害防治、消防、气象防灾、地震预防、海洋减灾等领域合作。

(三)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加强省际协作,创新帮扶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推进燕山—太行山、环首都和黑龙港地区扶贫攻坚工作,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优先安排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争取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社会保险、救助、福利制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京津两市县(区)与我省部分贫困县对口帮扶,优先向贫困县转移绿色清洁产业,设立劳务合作培训基地,实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帮助贫困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八、保障措施

(一)完善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建立环渤海合作发展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具体执行的区域合作组织领导体系。加强与环渤海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商会以及接壤地区间的对接与合作,建立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协商协调、对口合作机制,引导我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区域合作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强化务实合作。明确工作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监督考核。围绕制约区域合作发展的共性关键问题,进一步密切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加强与环渤海和省(区、市)间的对口衔接,积极推进多边、双边协议落实,争取国家支持共享区域发展政策,共同为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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