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分工责任
局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本指导意见任务分工,责任单位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建立扶贫任务考核表、扶贫项目储备库,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加强监督考核
将扶贫工作作为全局年度工作要点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监督考核。未完成分工任务的责任人和单位,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严明纪律规矩
加强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造价监管,严控电网企业关联交易,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造价。强化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物资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的精准度,严格程序和约束机制,坚决防止和杜绝将脱贫成为某些企业和个人谋取私利的机会和手段,一经发现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各部门对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等要强化监管,严明纪律和政策,要监管到省、市、县、乡、村和个人,实现阳光扶贫。
附:《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