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亮点四:分阶段实施,规划择机调整
第一阶段:2016年,优先邀请具有光伏电站业绩、投资实力大、技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参与,先在各市分别建设一批示范、实验项目,本阶段拟建设光伏项目容量为120万kW;
第二阶段:2017年,依据已建成并网光伏项目积累的经验,逐步优化采煤沉陷区光伏项目建设并确定开发容量及准入机制,本阶段拟建设光伏项目容量为100万kW;
第三阶段:2018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本阶段拟建设光伏项目容量为100万kW。
规划亮点五: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保障“领跑者”高效组件应用
通过水面光伏电站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通过不间断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制造水平,从而提升企业自身竞争优势,争取新能源产业的技术主导权,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保障措施中提出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执行严格的选优准入制度,单晶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以上,多晶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6.5%以上,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技术能力和投资经营实力强的开发投资企业,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