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与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光伏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了宁东铁路拟收购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巴彦淖尔市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相关事项(详见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十四章第六项"关于收购神舟光伏电力公司事宜的相关影响和分析")。
因未能按挂牌公告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宁东铁路与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于近日协商并签署《产权交易终止协议》,双方同意终止本次巴彦淖尔市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事宜。
宁东铁路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对宁东铁路和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宁东铁路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宁东铁路和本公司2015年经营成果,亦不影响本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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