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合国家电力体制改箪和市场化改革新和市场化创新机制要求,在内蒙古,济宁、阳泉、江苏、山西南部三省交界区域等建设电价竞争机制先进技术示范基地;
3、结合国家扶贫工作要求,在山西中南部等贫困较集中地区建设大型光伏扶贫电站示范基地;
4、结合国家对特殊民族地区及其他典型目标试验示范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全面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积累在各类典型示范基地内技术、体制机制,综合应用等方面创新发展经验,通过市场机制扩大先逬技术指标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新提高先进设5、备在新增规模中的比例,促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先进技术产品应用、成本下降和产业升级。
“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山西太同(300万千瓦)、山西阳泉(220万千瓦)、山东济宁(100万千瓦)、内蒙包头(200万千瓦)采煤沉陷区光伏发电综合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安徽两淮、辽宁、山西、内蒙古等采空区和备采区光伏发电综合治理工程开发建设,规划总规模1540万千瓦,2020年建成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
建设3GW光伏扶贫工程
“十三五”期间,在太阳能年利用小时数1000以上的国家级贫困县中全面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覆盖已建档立卡的无劳动能力约300万贫困户,为贫困户带来每户每年至少3000元的现金收入。规划“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每年建设规模约300万千瓦,占全国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20%,站全国光伏电池产量的10%。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统筹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使用,对先进光伏产品应用以及与城市微电网、储能技术等新技术的综合应用给予专项支持。继续实施财税优惠政策。
鼓劢各级财政出台地方配套财政政策加大对光伏发电利用支持力度、各新能源示范域市,绿色能源示范区县、新能源示范园区及其它示范性域镇,可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应用。鼓励各地统等节能减排、扶贫、棚户区改造筹资金:
支持城镇、农村及边远地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制定和实施太阳能热利用税收优惠、出口退税、鼓励技术创新等政策,对示范项给子财政支持政策。
探讨成立国家光伏产业投资基金
积极推动银行金融等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融资服务平台。鼓励探索售电收益权和项目资产作为质押的贷款机制。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贷款支持机制,实施促进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发展的绿色信贷政策。
探讨成立国家光伏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国家注资、企业投资和社会参与的形式,为光伏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关键基础理论研究、核心设备国产化、全球人才培养等无法完全市场化的创新环节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