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在“十二五”太阳能产业发展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太阳能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2015年12月15日,国家能源局相关机构印发了《关于征求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意见的函》。并要求上述单位于2015年12月30曰反馈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分布式发电70GW
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具备场址,资源、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等建设条件的地区推动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全面开放建设,形成多元化的分布式光伏利用市场。在全国范围重点发展以大型工此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为主要依托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农业设施、闲置场地等扩大利用规模,逐步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探索移动平台光伏发电系统、移动光伏供电基站等新型商业利用模式。
到2020年,累计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00万千瓦:
1、重点在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岸和珠三角经济区等省区新增建设单个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的国家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50个;
2、鼓励各省建设单个规模不低于5万千瓦的省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200个;
3、在农村经济较为发达的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地区推广建设光伏新村100个;
4、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加快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力争覆盖特困户家庭、扶贫规模达到500万千瓦;
5、在中东部地区进一步探索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移动光伏供电系统等新型发电技术市场,累积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有序开展光伏电站建设:重点在资源条件好的西部地区,具备大规模接入和本地消纳能力的地区,结合外送逋道规划,有序建设光伏电站基地,确保光伏电力消纳。在中东部地区,结合土地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适度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到2020年、光伏电站累计规模达到800万千瓦。
建设12GW光伏综合利用基地
重点在山东、安徽、江苏、渐江、广东等东部沿海省份及现代农业发述的地区.依托渔业养殖、农业设施等建设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集中区,并在大面积水域较多的地区,探索低成本、技术成熟的水光互补建设技术,规划水光互补集中区。
在太阳能资源相对较好,具备大规模接入和本地消纳条件的地区,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光伏制造产业发展,重点打造以本地消纳为主的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8个,规划总规模2155万千瓦,2020年建成1590万千瓦。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建设,有效降低成本,形成分布全国的重要清洁电力供应基地。同时,依托基地开展规模化光伏发电建设、运行管理和智能化控制的研究,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