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约束驱动产业升级,高效太阳能产品迎来春天!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12-17 17:27:28

近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改委质监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区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文件中要求自该文件发布之日起,宁夏区内光伏电站新采购的光伏组件必须在满足国家工信部《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产品技术指标的基础上,组件转化效率还须达到国家能源局“领跑者”计划先进技术产品指标。


  今年国家推出领跑者计划,对单、多晶组件的转换效率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其目的就在于促进光伏组件进一步提高转换效率,进而实现光伏产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那么,宁夏出台政策要求全区采用领跑者组件,这意味着什么呢?


  宁夏光伏产业起步于2009年,虽然在2011年受欧美“双反”政策的影响,发展稍显缓慢,但这两年,宁夏光伏装机得到井喷式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光伏大省。此前,宁夏发改委初步确定要在区内建设9个光伏发电产业园区,分别位于中卫、中宁、海原、青铜峡、宝丰、盐池(2个)、同心、吴忠红寺堡区。而此次再度发文要求全区采用领跑者计划要求组件,可见宁夏在追求光伏大省的同时,更追求光伏强省。
 

此次《意见》的颁发,意味宁夏地区2016年的新建项目必须采购270瓦以上功率的晶硅组件或其他满足领跑者要求的产品。在国内光伏市场上,目前主流的单晶组件已经可以基本满足这一要求。以隆基股份旗下乐叶光伏为例,其量产单晶已经实现90%以上产能满足领跑者计划要求,组件功率也已经达到275-280W,完全符合《意见》要求。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乐叶光伏不仅成为国内唯一一家通过CQC中国光伏领跑者单晶一级、单晶二级产品认证组件企业,而且荣获2015年度中国光伏“领跑者”卓越组件企业,其在单晶领域的优势可见一斑。据了解,在今年中民新能在宁夏开工建设的电站中,就已经采用了乐叶光伏的单晶组件。


  此次宁夏出台政策要求全区采用满足领跑者计划要求的组件,很明确地表明了加强光伏产品和发电项目的质量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以及推动光伏产业升级的目标。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优先使用高效组件,实现产业升级已经迫在眉睫,相信随着宁夏这一政策的发布,这股高效组件的潮流还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下去,高效太阳能产品将迎来春天!



  
  
  附:政策原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经信电子发[2015]304号

  
  
  关于促进我区先进光伏技术
  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实施意见

  
  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我区光伏行业管理,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区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国能新能[2015]19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第23号),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技术和产品,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规范光伏发电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机制,加速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光电转换效率逐年提高。
  
  二、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我区光伏发电项目新采购的光伏组件须在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产品技术指标的基础上,组件转化效率还须达到国家能源局“领跑者”计划先进技术产品指标: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硅基、铜铟镓硒、碲化镉及其他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2%、13%、13%和12%以上。
  
  三、加强光伏产品和发电项目的质量管理


  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应具备组件及其使用材料的产品试验、例行检验所必须的检测能力。企业生产的关键产品必须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并由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公布检测认证结果。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在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多晶硅、电池片、玻璃、银浆、EVA、背板等关键原辅材料的来源信息,确保进入市场的光伏产品必须是经过检测认证且达标的产品。
  
  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关键产品,须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且与认证送检产品保持一致。各光伏发电开发投资企业应建立光伏发电关键设备的技术及质量管理制度,在产品招标采购、到货验收、竣工验收环节,对光伏产品技术指标提出明确的要求。
  
  光伏制造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质量检验设备、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电池及电池组件生产企业应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等关键检测设备,鼓励企业建设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实验室。光伏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国家批准相关认证机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


  光伏制造企业应采用工艺先进、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好、生产成本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并通过技术改造持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项目用地、能耗、电耗、水耗。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应符合《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现有光伏制造企业未满足规范条件要求的,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应在2015年底前达到规范条件的要求。
  
  五、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光伏市场产品开展技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完善技术质量管理政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自治区经信委对产品未达到市场准入标准的制造企业予以公告该,不给予差别电价优惠政策。自治区发改委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对发电项目进行全过程技术监测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检查是否达到承诺的指标,在工程投产一年后进行后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对未达到本实施意见准入标准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不予办理电网接入。
  
  六、鼓励光伏制造业延伸产业链发展


  支持高端、高效且能满足产能规模的单多晶硅棒、硅锭光伏制造项目的同时,重点支持硅片、晶硅电池、电池组件、逆变器等延伸产业链的光伏制造业项目的建设。对延伸产业链的项目,可享受大工业用电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等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可纳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予以支持。
  
  七、完善光伏企业运行信息监测体系
 

开展并网运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统计工作。电网企业要建立和完善并网运行信息监测系统,监测项目输出功率和发电量等数据,保持运行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配合开展光伏发电技术评价和质量检查信息服务工作;光伏制造业建立每旬工业总产值、产品质量、价格等变化及走势情况的监测分析制度。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质监局
  2015年12月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印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12/17/93980.html
责任编辑:solarbeyingyi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辽宁朝阳市:2.05GW风、光项目竞配结果公示来源:朝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1 14:02:32

辽宁省朝阳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公示了该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竞配共涉及10个项目,包括9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90万千瓦)和1个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5万千瓦),合计规模达205万千瓦(即2.05GW)。所有项目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程序确定中选企业,其中光伏项目由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标。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至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或利害关系人可就结果提出书面异议。该工作依据辽宁省关于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旨在规范新能源建设规模分配,推动地方清洁能源发展。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上海下发2026年1.79GW风光指标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6 09:40:30

上海市发改委于2026年7月13日印发通知,正式发布2026年度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全年拟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总规模达179.916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4.531万千瓦、光伏电站145.385万千瓦。项目来源分为两类:新纳入5个光伏项目(合计33.12兆瓦);由2025年方案调整转入22个项目,含陆上风电345.31兆瓦、光伏1420.73兆瓦。通知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加快前期工作,陆上风电须于2027年6月前核准,其他光伏项目同期前开工;强调电网消纳保障、配套电网同步建设及绿电直连试点;提出技术标准要求,包括光伏组件效率与衰减率、风电机组性能指标等;并加强项目建档立卡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变更流程。(199字)

贵州松桃县:两央企光伏项目补缴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来源:贵州省铜仁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09:22:15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风、光合计362.5MW!河北省公示第2批4个绿电直连项目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04 08:31:34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8月3日公示2026年绿电直连第二批拟安排项目清单,共4个项目,总装机规模36.25万千瓦(即362.5兆瓦),其中风电9.25万千瓦、光伏27万千瓦。此次公示依据相关通知要求,经各市申报、电网公司接入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建设方案评审后形成,公示期为8月3日至7日,接受社会监督与异议反馈。此前,河北省已分两批公布39个绿电直连项目,累计规模达571.396万千瓦。本次公示项目为后续待审项目中已获评审意见和电网支持意见的部分,其余项目将视意见出具情况适时公示。

云南文山:启动290MW风、光项目优选来源:丘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09:29:37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于7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共涉及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290MW,统一划为一个标段——其中光伏项目3个、合计230MW,风电项目1个、60MW。本次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强调自愿参与、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旨在择优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新能源企业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拟配置1至2家合作单位。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成员单位须均为新能源开发企业,总数不超过3家,并需提交明确权责分工及牵头方的联合体协议书。

江苏:户用整村开发、集中汇流优先并网,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来源:江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30 09:24:22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未来五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系统性路径。方案明确以园区、整村、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为重点场景,推行“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的并网模式,优先保障户用整村开发和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光伏的项目并网。目标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1.2亿千瓦,较2025年翻番;2035年进一步提升至1.6亿千瓦。方案细化了园区统一规划与绿电直供、整村连片开发与惠农收益共享、公共建筑应装尽装、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举措,并同步强化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选址规范、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备案便利化等支撑措施,旨在统筹资源开发、消纳能力与民生保障,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198字)

福建诗山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来源:诗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8:40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内蒙古启动3GW级绿电园区牵头企业竞配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9 09:16:06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启动和林格尔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竞争性优选工作,面向全国遴选一家具备大型新能源开发能力的企业,负责牵头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实施园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风电、光伏)及新型储能等一体化建设。该项目服务于国家“东数西算”战略下的算力枢纽需求,规划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逐步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配套建设多座220千伏变电站及数百公里输配电线路。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装机、增量配网或算电协同经验,且在资产管理公司中持股不得超过三分之二,确保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全部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开工,2027年底前完成主要设施并网投运。(199字)

逾期或将清退!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长期在途清理公告来源:郎溪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1:41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福建:暂不支持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8 08:31:26

福建省发改委于7月24日发布通知,明确有序推进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政策重点支持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展并网型绿电直连,但除科技攻关试点外,暂不支持离网型项目。适用对象包括新增负荷配套新能源项目,以及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型外向企业、零碳园区和高耗能园区等存量负荷主体。绿电直连分为单一用户专线直供和多用户共用专线两种模式,禁止向居民和农业用电延伸,优先面向国家级或省级零碳园区及高耗能产业园。项目须由独立法人主体实施,可采用电源与负荷合资、园区管委会或单一投资方等形式;配套储能须与负荷投产节奏同步,并落实整体规划、同步投产原则,分期建设需匹配负荷增长,同时制定内部调节与应急保供预案并备案。(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