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经信〔2015〕88号
杭州市关于下达2015年富阳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财政所,各有关企业:
经区政府批准,现将富阳区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 应用项目财政专项资金46.498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 发电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富政函〔2014〕58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富阳区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富经信〔2015〕42号)和区政府〔2015〕741号办文单之规定。
二、资金来源。区本级政府专项预算。
三、资金用途。该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资助,请按现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四、时间要求。该补助资金涉及企业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由区财政局企业科根据企业提供的《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下载网址:csj.fuyang.gov.cn/财税服务/资料下载),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国库直拨的资金划拨手续;涉及居民住宅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由区财政拨付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所,乡镇(街道)应结合欠税(费)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居民个人。
五、监管职责。该项补助资金属政策类专项,由区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按有关规定共同组织实施监管。
附件:1.杭州市富阳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发电量补助资金汇总表(查看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杭州市富阳区居民住宅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初装补助资金汇总表(查看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