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杜某用“河北邃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下称邃华光伏)”等公司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工商公示信息显示,邃华光伏成立于2013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筹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爱峰。目前,该企业因未公示2013年、201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4年6月13日至9月24日期间,总共在杜某那投了4笔钱,合计14万元,利息3-5分不等,都是存在邃华光伏。” 集资参与人之一贾春香拿出证一份盖有邃华光伏财务专用章及收款人杜爱峰的签章的合同说。
另一集资参与人张晓梅表示,通过杜某与邃华光伏签订了5万元的合同,但实际只交了3.5万元,合同中约定利息5分,期限3个月。
2014年4月份开始,杜某帮邃华光伏拉了20多个客户,他自己也在里面投了钱,加上他自己的钱一共有533万元。大部分集资参与人的存款到期后,邃华光伏都未兑付。
而杜某从吸收的公众存款中捞到了不少好处。杜某表示,一开始返点只有10%,后来涨到17%。也就是说杜某帮邃华光伏拉到1万元存款,就能返现1700元。总共从邃华光伏获利近11.3万元。
杜某交代,客户存钱的时候,他就会直接就扣除返点。比如:合同上写的是一万元,客户扣除利息1500元,他再扣返点17%,即1700元,实际转到公司账上的钱只有6800元。
对于邃华光伏,杜某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公司地址是在魏县,那里还没有开工,只是圈了地。邃华光伏给开具的合同和收据上有杜爱峰的章,但从没有见过他。
事实上,从中国银监会邯郸监管分局了解的情况显示,其并未向河北邃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颁发过金融许可证。
经法院调查,2014年1月份至8月份期间,杜某以“河北邃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等公司的名义以高利息,安全有保障为诱饵公开吸收存款96笔(61人次)共计5441300元,案发后,造成集资款项5356000元未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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