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屋顶分布式光伏补贴3年 每千瓦时0.2元
来源:河北工人报发布时间:2015-12-02 23:59:59 12月2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省
光伏产业尤其是屋顶
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不包括金太阳示范工程),按照全电量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由省电网企业在转付国家补贴时一并结算。
2015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项目,补贴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对余量上网电量由省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结算,并随标杆上网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
此外,对河北省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的,自2016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自并网之日起补贴3年。
其他地面
光伏电站项目(包括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冀政[2013]83号)文件规定,执行现行
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政策。
>>冀政[2013]83号 《河北省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