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举办的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研究成果宣介暨低碳发展研讨会上,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刘强表示,我国必须加快实施能源低碳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节约、高效、清洁、低碳、安全的现代化能源新体系,为建立气候友好型能源战略体系奠定基础。
“加快实施能源低碳发展战略,是基于全球长期减排目标的约束以及我国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刘强说。
当前,我国能源消费正在步入低增量、低中增速的新常态,非化石能源完成基础布局、呈持续加速发展态势。我国应抓住这一机遇期,加速促进经济增长与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脱钩,把电气化、网络化、智能化作为能源变革的主要方向。
刘强表示,要解决中国能源消费结构的高碳问题,必须加快顺应全球能源革命进程,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尽快推动能源消费碳排放达峰;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清洁化利用,为包括天然气、非化石能源在内的低碳能源发展留出空间,大力发展以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为主的低碳能源技术,争取到本世纪中叶低碳能源成为主力能源。
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要加快推动面临较大空气质量约束的京津冀鲁、东北三省地区和沿海发达及较发达的地区煤炭消费控制和率先达峰;协同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先行探索和实践低碳工业化、低碳城镇化的可持续增长模式。
中西部地区要避免走单纯承接发达地区传统重工业转移的老路,而要利用好后发的政策、市场和技术优势,做优增量、调整存量,实现经济的低碳可持续发展;加快非化石能源、天然气资源的长期技术战略和基础设施布局,控制和优化煤炭消费。
贫困地区面临着脱贫的发展重任,则应给予公平性考量和碳排放补偿机制,允许这些地区通过碳转移支付和市场交易实现脱贫和低碳发展协调推进;尽可能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满足其消费需求;资源枯竭型贫困地区要尽快实现转型,发展生态低碳产业,增加碳汇。
专家建议,能源与环境的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协作和配合,统筹设计目标、政策和机制,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和碳排放的协同控制;在继续推动碳强度下降的同时,尽快实施碳排放总量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强化低碳能源发展的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能源体制改革,打破垄断和全面开放并举;采用恰当的财政和金融手段,积极推动能源低碳化发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用市场机制引导能源的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