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发改部门要加大项目督导协调力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继续对项目实行奖惩与通报制度,对于调增计划中未完成年内并网的项目,拒绝理由,扣减相应补贴指标。
2.请电网公司按照此次计划调整意见,开通绿色通道尽快为项目出具电网接入意见、加快办理并网验收等手续,积极支持加快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确保列入国家建设规模内的项目年内并网投产。
3.请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按省要求抓紧组织企业上报光伏竞价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
1.河北省2015年调减补贴指标光伏发电项目表
2.河北省2015年调增补贴指标光伏发电项目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2
河北省2015年调增补贴指标光伏发电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