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补贴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5]1188号),根据2014年后的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此前国家能源局调整河北光伏建设规模新增700MW等多个因素,调减7个项目、总机118MW的补贴计划,并对项目进展符合预期的22个项目、总计473MW的装机规模进行调增光伏补贴计划。
河北发改委对国家能源局的光伏备案指标消化相对比较严格,并对项目进展进行进行周期性通报。综合考虑调减的118MW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新增的700MW指标,此次新增指标完成后,河北还将有300MW在建或建成但即将并网的备案项目会根据并网时间点陆续获得补贴指标。
《关于调整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补贴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5]1188号)详文如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定州市、辛集市发展改革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6号),调增我省光伏建设规模70万千瓦。结合我省2014年以来下达并网补贴计划项目进展情况和本次国家调增建设规模,现补充下达调整计划。
一、调减并网补贴计划项目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列入补贴计划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经省市县发改部门组织现场摸查、核实和调度沟通,对以下情况的项目调减已安排的补贴计划:
(一)2014年安排并网补贴计划,但至今未开工或没有提供承诺函,年底前不能并网投产的项目;
(二)2014年安排并网补贴计划,企业虽承诺年内投产,但经实地督导核查认为年内不可能并网投产的项目;
(三)2015年安排并网补贴计划,但年内不能并网投产的项目。
符合以上情况的项目共有7个、调减补贴计划11.8万千瓦(附件1)。对全部调减并网补贴计划的项目,将视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安排补贴计划;对仍保留了部分并网补贴计划的项目,如年内仍没有明显进展,将全额取消该项目补贴计划。
二、调增并网补贴计划项目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企业月度进展报表、省市发改部门现场查验和调度核实等方式,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调增补贴计划:
(一)列入2014年和2015年并网补贴计划,已按照备案规模全部建成并网的项目;
(二)列入2014年和2015年并网补贴计划,已按照安排的部分补贴规模建成并网,或已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年内能够按备案规模全部并网投产的项目;
(三)列入2014年和2015年省建设计划、没有安排并网补贴指标,但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年内确保能够实现投产并网,急需取得电网公司接入手续的项目。
(四)为加快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在张家口市安排1规模化光伏竞价试点项目(补贴指标5万千瓦)。
目前,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共22个,本次调增安排并网补贴计划47.3万千瓦(附件2)。
剩余的并网补贴计划指标,另行安排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项目,原则上按照项目建成时序依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