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5-10-22 11:16:49
来源:经信委
为进一步支持南疆四地州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满足当地用电需求,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5〕356号下发了南疆四地州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增加新疆自治区2015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100万千瓦(兵团30万千瓦),专项用于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建设,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南疆地区的巨大支持和关怀。
南疆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等四地州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光电项目对支撑南疆电网以及保障南疆供电安全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在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2014年7月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完成对《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规划》(2014—2020年)的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南疆四地州2014—2015年规划新增建设光伏容量200万千瓦(包含兵团),分两年分批实施。去年国家能源局已先期下达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项目100万千瓦。
2014—2015年南疆地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将超过160亿元,全部建成后年发电量接近30亿千瓦时,实现年销售收入25亿元,年工业增加值15亿元,直接解决就业约1000人,间接带动就业约10000人。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缓解南疆地区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南疆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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