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此举意味着我国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的开发将进入实质阶段。因技术、造价成本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光热发电行业的发展一直较为缓慢。今年7月底,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赴青海省海西州调研光热发电项目,并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发展座谈会上明确表示,要尽快启动一批示范工程。至此,业界一直企盼着相关支持政策的出台。
业界普遍认为,《通知》的正式发布,对光热发电行业的发展无疑将会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将为光热发电下一步进行大规模商业化推广打下良好的基础。
抢占示范项目新商机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10月底须完成示范项目向国家能源局层面的上报。
据了解,为搭上示范项目建设这班顺风车,目前国内数十个项目的业主正在加紧进行申报筹备工作,以赶在10月31日之前上报示范项目申请材料。此外,《通知》公布后,一些仅仅做过项目规划的企业也在跃跃欲试,开始准备尝试申报示范项目,而一些投资商们则开始研究光热发电市场的介入机会。据了解,在此次示范项目申报中,众多国企、民企、央企和外企将展开同台竞技。种种迹象表明,光热示范电站落地正在开始逐步点燃整个行业的热情,也将成为行业爆发的重要催化剂。
《通知》要求,示范项目以抛物面槽式、熔融盐工质塔式和水工质塔式三种技术路线为主,申报的装机单机不低于50兆瓦。《通知》还提出,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0%,建设期按2年、经营期按25年计算;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则参考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平均收益水平;增值税税率暂按经营期25年内的17%测算。同时为了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通知》对同一技术来源和类型的项目进行数量控制,同一项目业主在一个省的项目超过1个时,应为不同的技术路线;企业可以在不同地区申报项目,但总数不超3个,同一技术路线和技术来源不超过2个。
“政策对于技术路线和资源条件的限制并不多,几乎没有设置门槛。”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位专家坦言,虽然《通知》中附件《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技术规范》对抛物面槽式、熔融盐工质塔式和水工质塔式都做了明确的技术要求,但是并没有限制其他形式项目的申报。在区域项目申报方面,《通知》中对于技术路线的限制,则更大程度地鼓励了光热发电的技术创新。
“通过前期的研究摸索,目前光热发电的产业链已基本打通,将会在示范项目的建设中逐步突破,并发展出一批具有系统集成能力的厂家。”国泰君安证券研究员谷琦彬认为,2015年是我国光热发电商业化发展的元年,而此前只能算是试验摸索阶段。
据介绍,在国际和我国光热发电产业的发展路径上,大体都被划分为蓄势、示范、成熟三大阶段。经过第一阶段在技术和产业链制造能力方面的多年积累,我国已具备跨入第二阶段的基础能力,即通过一定规模的商业化示范项目建设来验证在我国开发光热发电项目的商业、经济和社会价值。在成功完成示范后,再大规模扩大光热发电的建设规模,进入第三阶段。
“从《通知》内容看,示范项目技术方案的先进性、设备的国产化率、经济性测算指标的合理性、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以及项目是否具备近期开工条件等将作为审核示范项目的参考。”上述太阳能光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表示,虽然示范项目申报几乎对所有参与方都敞开了大门,但最终是否能入选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据了解,在此次示范项目申报中,已获核准备案、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或已在建的项目有华电金塔、甘肃光热阿克塞、中广核德令哈等,因上述单位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十分齐备,目前仅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上报即可。
光热发电行业瓶颈待解
光热发电是指通过数量众多的反射镜,将太阳的直射光聚焦采集,通过加热水或者其他工作介质,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再以热力循环的方式用高温高压水蒸气推动汽轮机发电机组工作,产生电能的过程。
据了解,光热发电在全球已经是非常成熟的技术。上世纪80年代,美国便开始了商业化项目运作。近年来,美国、德国、丹麦等都提出了目标,丹麦甚至提出到2030年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占比要达到100%。我国光热发电起步较晚,随着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日渐重视以及能源消费结构的日益优化,光热发电近年来呈快速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