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政府自导自演了本国光热产业的兴衰。由于为光热项目给出的电价水平过高,而光热发电量又与日俱增,西班牙的财政逐渐变得不堪重负,2011年西班牙的财政赤字高达1224亿美元。为了消减财政赤字,西班牙政府2011年决定停止对新开发的光热项目进行补贴。随后对于已建成的光热电站,西班牙政府也出台了多项政策降低对其的财政补贴,致使原有电站的收益减少了37%,部分电站甚至开始亏损。在政策急剧转向的背景下,西班牙的光热产业进入了低谷期,年新增装机容量从2012的1GW降至2014年的150MW,现已基本没有在建的光热电站。
(三)美国:可再生能源配额+税收抵免+贷款担保助推光热产业发展
美国是最早建设光热电站的国家,早在1983年到1991年的8年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Mojave沙漠就相继建成了槽式光热SEGS1号到9号电站,总装机容量达35.38万千瓦,并入加州电网后运营至今。美国也是2014年新增光热装机最多的国家和拥有世界最大光热电站的国家,2014年美国新增光热装机802MW,占全球的73%,其中Ivanpah塔式电站装机容量高达392MW,是全球装机容量最大的光热电站。
美国不像西班牙有统一的上网电价政策,而是围绕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PS)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包括能源部贷款担保计划和太阳能投资税收优惠政策(ITC)等。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指政府给电力公司分配任务指标,要求他们所发出的电力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部分来自于可再生能源。按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规定,电力公司必须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公司签署购售电合同(即PPA),保证在电站二十余年的生命周期内以购电协议价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