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10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的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日升电力全资子公司江苏新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旭光商贸有限公司、淇县中光太阳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淇县中光太阳能有限公司、河南旭光商贸有限公司及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淇县中光太阳能有限公司淇县庙口镇白寺村100MWp 荒山光伏电站项目之合作协议》。本协议金额约83,500 万元。
日升电力、江苏新电原则上应确保光伏电站项目在2015 年12 月31 日之前30MW 建成投产并实现30MW 并网发电;原则上应在2016年3 月31 日之前实现100MW 全部并网发电。
东方日升称,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是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市场布局及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业务的又一笔订单。同时本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和加快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对公司的声誉也一定的积极影响。如项目能够如期完工,将为公司2015 年度营业收入带来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