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辅助燃料系统
6.1辅助燃料
应选择天然气或燃油作为燃料,若示范工程附近有其他热源,可就近引接。辅助燃料排放应符合环保标准。
6.2系统设置原则
辅助燃料系统仅考虑电站启动、寒冷地区冬季厂区采暖、导热油系统和储热系统的防凝,尽可能不参与机组的运行调节。全年全部辅助燃料的低位热值与集热场输出热量之比宜不高于9%。
7运行模式和系统控制
7.1机组运行模式
机组运行模式至少应包含以下各项:
1)导热油循环泵组和低温熔盐泵组均投入运行,汽轮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发电(储热系统储热);
2)导热油循环泵组和高温熔融盐泵组均投入运行,汽轮发电机组正常运行发电(储热系统放热);
3)导热油循环泵组和低温熔融盐泵组不运行,高温熔融盐泵组运行,汽轮机所需蒸汽全部来自储热系统;
4)导热油循环泵组和低温熔融盐泵组运行,集热场产生的热量全部输往储热系统(低温熔融盐泵组运行);
5)导热油循环泵组、低温熔融盐泵组和高温熔融盐泵组均不运行,防凝系统运行。
7.2系统控制
集热系统的控制应统一纳入电厂DCS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