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而言,仅在中央财政和能源主管部门的审核,再通过地方电网进行实施,从程序上来说,应该说有很大的效率的提升。相应的资金拨付方式,由电网企业按月进行代收。虽然现在很多光伏发电,可再生能源发展,光伏电站说拖欠费用非常严重,但是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来说,在很多地方的话,相应的补贴的时间还是比较有保证的。
总体来看,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策,可以看出来,我们目前需要政策介入的环节都是比较齐备的。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在政策落实和实施,包括很多地方还在反应,审批流程透明度不够,备案比较缓慢,另外在并网方面,可能在地方电站的时候,执行情况不一。刚才提到了补贴发放的方面,实际上补贴发放,目前资金只要能进入补贴目录,资金发放时间还是可以的。但是进入补贴目录是非常缓慢的。
所以这样的话,所以造成最近一两年新并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资金拖欠的问题。在这一方面,可能刚好在7、8月份,我们几个协会提交了相应的文件给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在整个业界,包括整个全社会,引起了很多反响。因为我们发改委主管副主任和司局提出的问题就是补贴资金的问题,到底应该怎么样解决?我觉得确确实实存在补贴不及时和发放的问题,社会也确实存在误解。
所以我增加了两张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费用分摊政策的片子,补贴资金只有一个来源渠道就是增收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从2006年开始增收,到现在9年的时间,经过4次调整,从最开始每度电1分钱,到前年新调整的1.5分钱。这9年多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颁布了19期,一共支付钱数接近1300亿元,去年的话,后4期就是去年2014年的4期从颁布的钱数是500亿元的水平,征收来的钱数是490多亿。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我们可再生能源发电做出来的电量方面,对能源方面实实在在的贡献确实在上升。
近期,最近一两年矛盾最多的地方还是在进入补贴目录和资金发放延迟的问题。虽然很多人也在说,补贴资金不够,我觉得至少按照我们现在的测算2014、2015年补贴资金,达到持平,甚至把前几年,2011年,2012年,2013年的亏空补上,问题不大。现在风电和光伏以很高的速度发展,发电量有很快的上升。未来的挑战主要还是在资金持续的问题,如果我们仍然全部以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的形式解决,我们“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大纲当中,目前研究稿提出相对比较低的数字,2020年风电2亿千瓦,光伏1亿千瓦,煤电、风电、光伏电价不变,“十三五”要调整到2.5分钱,2016年收上来的话,还会有一些盈余,如果不调整的话,到2019年资金又会出现短缺的情况。风装规模再增加,我们资金需求则更大。
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经过两年的发展的话,目前有很多因素变化影响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应的收益,包括煤电的标杆电价和我们最终用户的电价最近几年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都使我们分布式发电的收益有所下降,我们贷款利率最近有5次下调,融资难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做了相应的分析,这样的分析以后,考虑我们2015年,现在8月份的情况,应该说我们大部分的地区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还是比较好的,大部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今年和前年比,电价补贴需求略有下降,大概降3-4分钱,15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具有经济性的。还有10集中在东南部地区的电价补贴需求大概差距是1毛钱每度电之内的,4毛2-5毛钱,对全国25、6个省份,除了四川东部、重庆、湖南、湖北太阳能资源实在太差的地方以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有比较好的经济性。
并且的话,如果达不到50%的话,还可以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需求,这个差距也没有超过1毛钱,未来我们会注重性能的提升,也就是效率和利用率的提升,这样使我们光伏发电能力提高。未来我们在20多个省市区实现工业用户和大工业用户销售侧评价。目前还有14个地方省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给予电价或投资补贴。橘红色是今年新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的省份,政策的出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有促进作用。
另外我们分析了一下居民用户的发电市场,居民用户发电市场,由于我们居民用户电价是交叉补贴的居民电价水平低,自发自用比例低,单位初始投资比较高。居民实际补贴需求远远高于光伏电站,和我们测算出来的结果电价的需求大概在8毛钱左右,补贴的话,可能目前的4毛钱不够,可能要提高到6毛钱的水平。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难点就是商业模式,对于商业模式我们主要有两种,房屋业主、光伏系统投资企业为两家的时候,需要合同能源管理或者三方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运营。还有一个更复杂的,用不掉,我卖给同一配电网区域的其他的电力用户,这样就涉及到总供电的问题,这个问题在2013年提出来以后,一直到今年上半年,都遇到了非常大的障碍性的阻碍。但是利好消息,今年上半年我们提出来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我们明确提出,我们要鼓励多种市场主体进入到售电行列,也鼓励直接交易机制,可以说给我们分布式光伏转供电模式提供了基础性的平台。这种模式还需要协调各方的利益。
就是因为我们商业模式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所以对我们分布式光伏投融资体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风险控制难度增加,毕竟分布式光伏市场刚刚起步,所以我们信息、数据量不足,所以很多不确定性,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放开相应的条件。我们相应的建议,从三个方面,从政策和管理方面来看,加强政策和各个方面的落地和执行力度和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管,从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方面,依据电改提出去的很好直接交易的平台,可以在示范区,或者不限于示范区域,鼓励地方进行转供电试点。
在金融机制方面鼓励各种类型的创新,今年对光伏,尤其是分布式光伏提出了很多的创新模式,我希望今天可以听到最新的消息。我觉得对于创新金融体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基础,我们应该有一个透明度比较高的市场,包括制造业我们的指标,我们的标准体系的建设,运行监管和风险评估的体系,只有有了这个基础,才能给我们金融创新机制提供平台。
从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路径来看,我们目前已经走到了大工业用户阶段,下一步就是居民用户阶段,居民用户市场怎么启动呢?即使我们现在做了很多分布式光伏电站,但是我们分布式光伏要达到上亿千瓦的市场规模的话,居民用户的分布式光伏的市场是必须的。我们提出来的相应的建议有三个方面,一个是适度提高电价补贴的水平,可以利用中央或者地方的政策。第二个可以对居民光伏提出特殊的上网电价的政策补贴。另外也可以学习像美国实施的试点净电表制政策,这样就把时间不匹配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我把未来的发展放在了最后,我们面临什么样的发展,我们也知道我们的光伏行业,可以为我们未来发展提供很好的基础和支撑,我们的资源是没有问题的,目前相对而言,就是电力的需求和并网。如果我们从整个大的环境来考虑的话,我们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去年我们提出来的2030年非化石能源要达到20%的目标,对于核电、水电,包括光热、生物发电,或多或少有限制性的因素,但是相对于核电和水电,应该说,我们能够通过政策,通过相应的机制,可以显著影响我们的发展规模和发展布局的领域,关键就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我们觉得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目标关键就是风光两个区域。
上半年我们做了相应的研究,认为到2030年真要达到这样的规模,我们的太阳能发电,包括光热规模至少达到5亿千瓦,相应的“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和太阳能发电规划的研究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我们也希望在充分论证资源和电网条件以及消纳条件的基础上,能够使我们的光伏发电相应的规模,包括大型电站,以及分布式电站能够做的越多越好。所以的话,我们觉得5亿左右的话,还是能实现的。希望我们业界提出更高的要求,还需要更多的制成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