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在上海Asia Solar第十届亚洲太阳能光伏创新与合作论坛的“高端对话”环节,北京永日景兰公司副总经理吴乐昶受邀进行了演讲。
前几位嘉宾都谈到了光伏电站相关问题。光伏电站的收入从目前情况来看,是由上网电费和补贴构成。但上网电价从长远看,肯定会降低;另一项收入政府补贴,往往出现支付延迟的问题,很多地方出现延迟支付一年半以上的情况,今后的补贴也会越来越少。当然,光伏电站还有第三类收入来源,就是碳减排收益。
前几周,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组织召开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听证会。可以预见的是,明年这一条例就可能会被全国人大批准通过,这将大大有利于碳减排交易行业的发展。
我们北京永日景兰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包括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能的碳减排项目开发工作,能够帮助光伏企业把清洁能源包装,到国家发改委申请成为碳减排量,并把减排量卖出,从而使光伏企业获得额外的收益。
1997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引入了清洁发展机制(CDM)。从2005年开始,我国很多可再生能源企业获得了大量的CDM收益,其中有一家央企获得了20亿人民币的CDM收益。但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不会每天都有。欧洲的碳指标市场受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已经从最高20欧元跌到了不到1欧元。而且欧盟宣布,2012年12月31日以后在联合国注册的CDM项目产生的碳减排指标他们不再购买,所以在场的光伏企业下属光伏项目也就没有必要再做欧洲的CDM项目了。
从2013年开始,国内有7个省市先后开展了碳减排交易的试点工作。到2017年,国家要搞统一的碳减排交易,就是把现在的7个试点省市,和其他所有省市纳入到统一的碳减排市场。或许在座有人会担心,中国也可能会出现欧洲的情况,比如刚开始即2018年或2019年碳减排价格会逐步升高,再过几年价格会降下来。我个人对国内的碳减排市场持一种适当乐观或谨慎乐观的态度。欧盟的局面与中国完全不同,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欧洲由于经济不景气,碳排放量增长有限。而我们国家经济上虽然也有很多问题,但不至于像欧洲有的国家出现负增长。假设中国今年的经济增长率达不到7%,也远远高于欧洲和美国。从长远看,我国的碳排放量离达到峰值还有较长的时间距离。在去年北京APEC会议上,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说中国2030年左右碳排放量会达到峰值,距离现在大概有15年。这也就是说,我国的碳减排市场至少理论上还有15年的发展良机。
第二,体制问题。欧洲要解决碳市场低迷推行救市计划,就必须经过欧盟议会的批准,欧盟议会有不少是代表工业界利益的议员,他们肯定会阻挠任何碳市场的救市计划,就算通过救市计划也是救市程度不大的计划。而我国不一样,我国政府有非常强大的调控能力,只要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有利,会果断出手干预,比如前段时间股票市场暴跌,政府就出手救市。我国碳减排的立法工作需要经过人大批准,但是具体碳市场建设方案和相关调整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司来负责。所以在我们国家,确实是只要政府想去促进碳市场的发展,就会有一定成果;而欧盟的气候专员康妮赫泽高(Connie Hedegaard)想去救市,却没有这个权利。
当然,我不否认中国特殊国情对于碳减排市场既是有利也是不利的,这个市场肯定会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那些控排企业和我们在座这些可再生能源企业各种利益冲突和妥协的结果。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下,我给在座的光伏企业8个字建议:尽快动手,落袋为安。在座的光伏企业涉足碳减排交易,宜早不宜迟。刚才我提到的那家20亿CDM收益的企业,就是开发风电项目比较早、项目比较多,同时介入碳减排的时间也比较早。在欧州碳减排市场崩盘之前,它已经把碳减排指标卖出了不少。
最后,光伏企业从开发碳减排项目到国家发改委备案,肯定要半年以上的时间,还要测量一年发电量,若想在2017年得到第一笔碳减排指标,现在动手时间上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