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的质量效益,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我国光伏产业做优做强提供大数据基础,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光伏质量检查的通知,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牵头,组织中国电科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鉴衡认证中心等机构,开展全国光伏质量检查工作。
在综合建设条件、主要设备和运行效果等因素的基础上,工作组对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光伏电站集中的省(区)和江苏、浙江、广东等分布式光伏集中的省随机抽取了少量有代表性的项目,拟在2015年9月派出若干个工作组同步完成对上述项目的全部现场检查工作。为统一检查工作标准、工作纪律和成果要求,水电总院新能源部相关负责人组织各技术机构本项工作负责人、各分工作组牵头联系人和主要参检人员,于2015年8月26日起对首个受检项目-内蒙古山路能源集团大有光伏电站进行了现场质量检查。
通过2-3天的现场测试、资料核查和数据分析,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本次首个项目的质量检查工作,必将对后续现场检查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工作成效提供统一和可复核的经验,也为明确非现场检查项目的项目自检和网上资料提交提供重要参考。
山路集团相关负责人组织现场技术队伍、基础资料和工作场所,积极配合质量检查各项工作,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