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7月,全市太阳能累计发电量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8%,占全市发电总量的10.5%,比去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成为宿迁市继生物质发电以外第二大清洁能源发电。
太阳能光伏产业在我市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市年平均日照时间2291小时,太阳能资源年理论储量每平方米达1130千瓦时至1530千瓦时,每年每平方米地表吸收的太阳能相当于140公斤至190公斤标准煤热量,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利用城市建筑物、荒地、滩涂等发展光伏发电的潜力巨大。
市政府高度重视光伏产业发展,出台了《宿迁市新能源产业重点政策扶持意见》。截至目前,全市有规模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4家,全省只有27家,企业数位居全省第三,发电量占全省太阳能发电量的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