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力争3年建1000户,每户不超5千瓦
日前获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南昌市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南昌在全市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居民屋顶,继续开展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力争3年内建设1000户,每户不超过5千瓦,力争完成总量5兆瓦的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
《方案》提出,7月1日起,各县、区级能源管理部门开始接受居民建设申报工作。申请获得通过后,居民自建模式的工程由居民或受托方从目录中自行选择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提供“一站式”服务;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的工程由县、区政府招标确定,统一建设。
据悉,示范工程涉及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由各县、区能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无偿免费接入电网。此外,示范工程享受市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3元/瓦。按照不同建设模式将补助分别发放给居民、或县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设单位。
我市将积极发展户用光伏发电的专业服务体系,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建设、咨询、维修服务;鼓励各地成立统一的服务机构;研究成立市级新能源服务机构,搭建全市光伏发电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