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设备选择。采用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认证证书,并进行备案监督。
2、项目建设。在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和达标参数的基础上,结合林光互补的要求进行设计。
3、全程公示。根据各阶段备案资料对相关进展和相对水平进行全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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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印发《光伏电站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明确当年全省光伏开发总规模为3436.2兆瓦(3.44GW),涵盖60个正式纳入建设方案的项目;另有32个、总容量4345兆瓦的项目因电网消纳受限暂列储备库。方案依据国家能源局104号文及福建省资源禀赋制定,强调项目须按期完成备案与全容量并网,并严格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申领要求。电网企业需统筹配套电网建设,保障“能并尽并”。各级发改部门须强化前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滞后项目动态跟踪、适时调整,以推动光伏高质量有序发展,支撑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8字)
《江苏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和煤电等八大重点行业,提出系统性节能降碳路径。方案明确到2028年底,工业行业能效达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提升20个百分点,煤电标杆机组比例提升15个百分点,全面清零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针对煤电行业,将稳妥关停30万千瓦级及以下机组,对大容量机组实施“一机一策”节能改造,涵盖汽轮机提效、锅炉低氮燃烧、余热梯级利用及智慧集控,并推进灵活性改造与生物质耦合发电,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储热等设施。同时强化资金支持、节能量交易、标准引领、转型金融及审批服务等保障机制,通过摸排诊断、“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项目动态储备与全过程管理,推动存量挖潜与增量管控协同发力。(199字)
中国华电所属华电海投公司于9月1日在罗马尼亚多尔日县科托菲尼开工建设154.7兆瓦光伏电站,这是该集团在欧洲投资建设的首个绿地光伏项目。项目采用双面高效电池组件、箱逆变一体机及平单轴跟踪支架等先进技术,并配套建设升压站与输电线路,以提升清洁能源转化效率和并网能力。建成后预计2028年一季度投运,年发电量约2.4亿千瓦时,将显著增强罗马尼亚南部电网供电能力,支持当地能源结构转型与可再生能源目标实现。该项目不仅推动中国光伏装备和工程技术服务“走出去”,也标志着华电在欧洲新能源市场实现从零到一的战略突破,对深化中罗能源合作、“一带一路”能源高质量发展及全球清洁能源伙伴关系建设具有示范意义。(199字)
广州发展(600098.SH)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集团,投资约8.53亿元建设南靖山城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选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采用“水上光伏、水下养殖”的复合开发模式,规划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并同步配套建设20兆瓦/40兆瓦时储能系统及一座220千伏升压站。目前,项目已取得政府备案许可和电网接入批复,具备开工条件。此举旨在加快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扩大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并首次实质性拓展至福建省市场,推动区域绿色能源结构优化与可持续发展。
漳州市发改委近期赴漳浦、云霄、东山等地开展实地督导,聚焦集中式光伏电站滞后项目,系统推进问题整改与建设提速。文章围绕三大核心举措展开:一是精准梳理滞后项目清单,按用地报批、土地流转、送出工程等关键环节分类识别堵点,区分客观制约、协调困难及企业主观不力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处置;二是优化跨部门协同服务,强化发改牵头作用,联动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及属地乡镇,打通审批、要素保障与并网投产全流程,实施全过程闭环督办;三是严守安全底线,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管控覆盖土建、安装、架设全周期。后续将依托“44336工作机制”,压实三方责任,加快项目落地并网,支撑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
华电(原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于8月24日公示原平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一期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属总体规划100万千瓦风光基地的一部分,一期建设规模为交流侧400MW(直流侧约480.09MW)。招标范围涵盖光伏场区、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等全环节EPC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设备采购(部分关键设备须采用华电集团集采产品)、建安施工、调试、并网验收及精品工程创建等内容。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2.453元/瓦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要求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合同价格不因用地调整或民事协调等外部因素变动。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国家能源局在7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调度会上,通报了202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60.7%,其中风电光伏装机约19.5亿千瓦;上半年新增装机中可再生能源占比73.9%,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41.2%,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24.6%。会议指出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明确“十五五”开局三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可再生能源规划及绿证交易、新能源入市等政策落地;二是扩大绿电消费,压实消纳责任,多渠道提升新能源利用率;三是加快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海上风电、光热、分布式等各类项目前期与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2026年8月8日,2026光伏绿色供应链会议在苏州召开,由SEE基金会东吴生态环保项目委、绿色江南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联合主办,多方机构支持。会议聚焦光伏产业绿色供应链建设与全产业链低碳转型,汇聚政、产、学、研代表深入研讨。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光伏产业虽具全球规模优势(占全球八成产能),但正面临从“制造绿色”向“绿色制造”的关键跃升,亟需强化碳足迹管理、ESG体系建设与绿电应用。会议发布《2026光伏企业绿色低碳表现报告》,覆盖51家主流企业,揭示行业碳排放总量仍达1.17亿吨、绿电使用减排成效显著等现状,并针对性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组件回收专项研究。各方呼吁加快构建本土化碳数据库、推动国际标准互认,由单一产品出口转向输出零碳解决方案,协同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199字)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发改委于8月10日发布《贵池区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修订版)》,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指南明确两类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项目可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或自行办理;其他项目则由屋顶产权人选定投资开发企业后,由该企业统一申报。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规模、内容均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同时,指南划定了四类禁止建设区域:拟拆迁区域;火灾危险性高、安全条件不达标或属历史文化保护的建筑,以及经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认定不宜建设的易发区;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的空地(如宅基地未建住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
贵研铂业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拟投资1.04亿元,在自有厂区建设退役光伏组件回收中试基地,建设周期约12个月。该项目聚焦光伏组件中银等有价金属的精炼回收,构建“退役组件—拆解分选—贵金属再生—副产品出售”的全流程闭环产业链。作为公司光伏回收领域首个中试项目,其核心目标是验证关键工艺、测算运营成本、识别并化解技术适配、设备匹配及投资等工程化风险,为后续规模化推广积累技术储备与运营经验。项目旨在填补公司在光伏回收领域的布局空白,推动区域回收产业规范化、集聚化发展,增强产业链协同与资源保障能力,支撑集团“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目标,并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与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要求。(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