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治理雾霾、减少污染外,扶贫也成为了光伏发电的新使命。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5-2020年,安徽省31个扶贫重点县将建设光伏电站96万千瓦,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收入6万元左右。
按照规划,安徽省31个重点县选择1000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1座60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共计6万千瓦;在31个重点县选择30万户贫困户,每户建设1个3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共计90万千瓦。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在贫困地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不仅可以解决一些贫困地区的用电难问题,还可以帮贫困家庭省下一笔不小的电费开支。此外,贫困家庭可以把多出的电卖给电网,实现创收,有效地解决贫困问题,与此前直接给予补贴相比,由输血变成了造血,有利于长远发展。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副总裁吴海恒此前也表示,光伏扶贫能为贫困人口节约电费,并获得稳定投资收益,这点已经在安徽合肥“光伏下乡”项目中得到了印证。
一位业内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虽然光伏电站在扶贫方面有着多重优势,但是由于投资高、回报长,而且量比较少,对企业的吸引力非常有限,比较合适政府主导来做。光伏电站建设往往还有一定的条件,如屋顶结构、安装难度等,也并不一定适合所有家庭。
对于建设资金,《意见》明确,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和贫困户自筹各1/3的办法筹资。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孟宪淦看来,虽然光伏扶贫的思路很好,而且政策也明确了建设资金来源,但是后期还需要加强管理经营。以前很多不错的工程如送电下乡,初衷都很好,但由于疏于管理,最后导致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民众从中受益也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