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对等
尽管中国对这些国家的多晶硅进行了双反或者“最低价格承诺”,但这些国家的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加工贸易”的方式出口完全可以让这些企业成功避开应有的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作为对欧盟双反的反制措施,中国商务部也对光伏的上游产业——多晶硅行业进行了“双反调查”,而欧盟是多晶硅的主要出口国。
2014年1月24日,中国商务部公布了对自欧盟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倾销,中国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当时业内人士透露的数据,初裁中,欧盟第一大多晶硅生产商——德国瓦克公司的被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21.8%,反补贴税率为10.7%,合计达32.5%。
不过,由于针对中欧多晶硅反倾销案本就被视为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案的反制措施,所以中欧多晶硅双反最终也以“价格承诺”终结。
“当时主要是出于战术性的考虑,最终采用了对等的姿态,都用价格承诺来终结。”上述光伏企业高管对记者分析。但该高管认为,双方的价格承诺本身就是不对等的。
一些数据可以佐证上述观点。海关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自德国进口多晶硅量累计进口102177吨,同比增长26.7%。今年4月,中国自德国进口多晶硅量创历史新高,环比大幅增加了24.8%达到3667吨,占4月份总进口量的33.7%。
这说明,在最低价格承诺的背景下,来自德国的多晶硅进口量不减反增。相比之下,受制于中欧间达成的光伏“价格承诺”,2014年,中国对欧盟15国的出口额却下降至27.08亿美元,同比下降了15.92%。
为何会出现这种差距?“欧盟和中国光伏企业签订的‘价格承诺’非常严格苛刻,0.57欧/瓦的限价让中国企业完全丧失了价格优势,失去了很多客户。除了价格和配额方面的限制以外,还附加了其他诸多条件,比如欧盟要求中国企业若改变生产地,必须向欧盟报备,并继续严格执行价格承诺等。这使得大多数光伏企业对欧出口大幅下滑。”上述高管表示,相比之下,关于多晶硅的“价格承诺”就相对宽松,中国与德国瓦克签订的“价格承诺”只有价格限制,而且出口承诺价格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均价十分接近,所以并不会构成威胁。
不仅是“价格承诺”规则的不对等,“加工贸易”的通道让这些签署价格承诺甚至是“双反”压力下的国外多晶硅企业对华出口“丝毫没有阻力”。
海关数据显示,今年4月,中国自德国进口多晶硅量创历史新高,其中按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多晶硅达1871吨,占自德国进口总量的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