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人士介绍,在中欧“价格承诺”到期前,欧委会方面将对执行情况进行复审,俗称“日落复审”,由此决定“价格承诺”究竟是延长,还是撤销。
然而,欧盟对华“双反案”的始作俑者——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又开始精心谋划,在“日落复审”前推动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反规避”调查。他们向欧委会申诉,中国光伏企业辗转通过马来西亚等第三地,将产品销往欧洲以规避关税。
业界分析,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此举是想要使今年年底有望结束的MIP继续延续下去。
在今年3月,欧盟委员会贸易总司曾在一份公开文件中列出了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的违规行为。
其中,欧盟发现,阿特斯向多家客户输送特定的利益,但这些利益没有列在公司向欧委会呈送的季度报告上。
欧委会也提出,在MIP协议正式生效的前后,阿特斯组件的销售与出口在同时进行,阿特斯的销售量已大幅超出MIP协议所授予销售总量的限制比例。另外,阿特斯通过从第三国的电池组件输送到欧洲,因此欧委会无法监管。
另外,欧委会认为中盛光电错在以“太阳能电站”的方式将光伏组件和服务打包在一起(卖给欧洲客户)。
对于昱辉阳光,欧委会认为其特殊的经营模式——使用第三国加工(OEM)组件的方式向欧洲出口,不在欧盟的掌控中。同时,这家光伏企业的财报数据,与实际销售、交易之间有矛盾之处。
根据欧盟的规定,在“反规避立案调查”中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承诺”,规避关税的行为存在,其实施主体将被从执行“价格承诺”的企业名单中剔除,并被课以重税。
因此,这三家企业将被从MIP的企业名单中剔除,并缴纳47.6%的高额关税。
“欧盟的反规避调查其实是在‘堵漏洞’。签署价格承诺协议后,由于限价订得较高,中国企业在市场上丧失了原有的价格优势。所以销量会受到影响,确实会有一些企业准备了‘曲线救国’的方式,打擦边球。”能源专家林伯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欧盟现在是想通过反规避调查来把漏洞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