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乙 方”)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安徽贵池”、“甲方”)就公司 在安徽贵池所辖区域内投资开发建设总装机容量为 170MW 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贵池区人民政府与东 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7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协议”)。
一、框架协议对方介绍
安徽贵池,北临浩荡长江,南接雄奇黄山,东与铜陵襟连,是池州市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安徽贵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标杆、 率先崛起”为目标,以开放活区、创业兴区、工业强区为战略,以招商引资、园 区建设和重点项目为抓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投资环境良好, 符合公司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需要。
根据美国宇航局 NASA 数据库气象资料统计,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的太阳能 总辐射量为 1336(千瓦时/平方米.年),全年无霜期天数约为 341 天,太阳光照 充足,光伏发电能源来源丰富。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乙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概述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徽贵池充足的阳光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经双方友好 协商,公司拟设立电站项目公司,未来将在安徽贵池所辖区域内投资开发建设总 装机容量为 170MW 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二)双方主要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协调、服务等事宜,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安徽贵池所辖区域内本项目开发优先权。
3、甲方保证优先解决乙方每投资批次所需的电站容量规模。
4、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与支持乙方取得相关部门关于本项目相关的备案、核 准(包括项目备案、电价申请、并网、与相关单位协调)。
5、甲方负责为该项目安排合适的项目用地,在本项目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时 给予便利及不低于其他项目用地费用的优惠政策,并按约定时间办理项目建设前 土地调整工作。
6、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光伏电站项目相关优惠政策。
7、乙方所有的开发、建设、运营活动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符合国家、安 徽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市、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划,并确保项目建 设的快速、安全、经济、高效。
8、乙方在该项目相关备案手续完成后,应及时开展项目所需的相关手续。
9、乙方负责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根据“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所 有”的原则,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乙方投资建设的所有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归 乙方所有。
三、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若本框架协议后续顺利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开发、建设、 运营的布局,同时促进当地生态经济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 独立性的情况。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后续对 具体合作建设项目,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相关协议(合同)的签 订仍需履行相应的审批或审议等决策程序。
2、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贵池区人民政府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70MW 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9 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5/31/1899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