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5]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4日
北京市进一步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加快构建本市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开源、节流、减排为重点,以节约优先、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安全可靠为原则,健全完善能源发展体制机制,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高标准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能源运行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利用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努力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800万吨标准煤左右,其中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2%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900万吨以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8%左右,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左右,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建成网络可靠、结构合理、运行灵活、绿色智能的现代化电网和多源、多向、多级天然气接收供应体系,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