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茂硕新能源拟在同心县境内投资开发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电站建设规模100MW,建设用地3000亩,建设工期为2年(2015年至2016年)。其中2015年50MW、2016年50MW。
茂硕新能源表示,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快速有效地拓展光伏发电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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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新能源于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申港-中联通合新能源基础设施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其分布式光伏资产证券化正式落地。此举实现了“产业开发—智慧运营—资本循环”新范式的闭环运行,是公司首次在资本市场公开亮相。依托中联基金的金融经验,公司构建了“主动开发—策略持有—资产证券化”的三级递进路径,全面打通分布式光伏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仪式上同步发布两大战略:一是推出智慧能源运营平台“深蓝量化”,依托八大预测模型与三层技术架构,已在多个电力现货试点区域开展AI驱动的电力量化交易与场站优化;二是启动独立储能大储基金筹备,复制光伏REITs模式,拓展网侧储能投资与证券化路径。三者协同,强化新能源全品类资产布局与专业化运营能力。(199字)
5月22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发布《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已在湖南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及“沙戈荒”大基地等项目),在指定固定场所统一开展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行为。其适用范围聚焦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或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覆盖省内中长期电能量集中交易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两类市场环节。方案旨在规范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统一平台下的报价流程,强化市场组织秩序,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为湖南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机制支撑。(198字)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发改局于2026年4月至5月就《惠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反馈。该指引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周期管理,涵盖备案、建设、验收、安全监管及部门职责等内容。文件明确划定四类禁止建设场景: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屋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国家AAA级以上景区等法定禁建区域;结构安全性不达标的既有建筑屋顶;以及河道、堤防、水库、排涝站、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区域。同时,指引鼓励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模式,并提倡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同步统筹光伏安装需求。
云南禄丰市绵羊龙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拟占用林地1.4061公顷,用于建设进场道路、升压站及输电塔基等配套设施,项目位于禄丰市彩云镇境内。建设单位为中煤绿能(禄丰)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涉林地分属彩云镇多个行政村及村民小组,共覆盖19个权属单位,面积从0.0040至0.7788公顷不等;项目建设需采伐活立木蓄积25.59立方米。林地及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各林权权利人协商签订协议后支付。根据规定,该事项已由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至5月28日,公众如有异议可在期内向该局反映。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山东省印发《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全省光伏装机达1.15亿千瓦(115GW),以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建设。文件强调系统谋划与集成融合,推动光伏与风电、煤电、生物质发电及储能协同开发,推广“风光生储”一体化项目;鼓励用户侧配建储能,在电网容量受限地区建设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政策明确将新能源发电纳入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按统一原则对机组可靠容量予以补偿,提升光伏配储积极性。同时,拓展工业、农业农村、交通、建筑等多领域应用场景,培育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光储充”等新业态,并完善电力市场机制、增强电网消纳能力、加快钙钛矿等技术创新,形成全链条支撑体系。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获得一项名为“一种高稳定性光伏发电柔性防风支架”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CN224289678U),该专利于2025年6月申请。专利核心在于通过中柱桩、中柱、预埋桩、钢丝绳索、安装板及三角架等结构协同作用:中柱系统从边缘对光伏支架提供刚性固定,钢丝绳索与三角架则发挥柔性拉伸功能,在强风或台风条件下形成刚柔结合的双重防护机制,显著提升光伏板抗风稳定性。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总部位于杭州,主营电力与热力生产供应,注册资本约4.14亿元,已累计拥有37项专利。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近年来,盐城响水县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托得天独厚的沿海资源,全力推进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为绿色低碳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立体开发,盐田之上崛起“光伏蓝海”灌东盐场拥有悠久的晒盐历史,但伴随产业结构调整,大片盐田水面亟待焕发新生。集群成势,全链布局织密“清洁能源网”高歌猛进的渔光互补项目,仅是响水县新能源产业版图一角。“十四五”期间,响水县规上工业产值突破千亿元大关,地区生产总值迈上500亿元台阶。
中环新能源近日公告,将携手黑冕光电共同进军钙钛矿/晶硅叠层光伏电池领域,双方将联合成立合资公司,其中中环新能源以货币出资方式持有55%股权,由此正式切入市场规模达万亿级别的太空能源新赛道。合资公司将作为该项目的核心实施载体,承担从技术研发、中试验证到后续产业化推进的全链条工作,加速太空光伏产品的落地进程。中环新能源此番布局,正是瞄准了这一极具前景的新兴市场,有望在太空能源领域占据先发优势。
5月18日,江苏华电仪征陈集100MW渔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获批。根据公告,项目拟投资39886.44万元,租用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陈集镇境内坑塘面积约1939亩,涉及立新村、开建村、青年村、五星村、双圩村、红星村、丁桥村、杨庄村、友好村、汪营村,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鱼的方式建设100MW光伏发电设施。此外项目拟安装300kW组串式逆变器249台、460kW组串式逆变器55台。项目计划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