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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签署光伏电站统集成服务战略合作协议

发表于:2015-04-17 00:00:00     来源:中证网


三、交易对手方情况


1.名称: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腾格里沙漠迎闫公路收费站西侧

4.法定代表人:吴卫文

5.注册资本:18,937.5万元

6.成立日期:2011年9月8日

7.经营范围:工矿工程建筑、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电气设备,五金产品,建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非金属矿及制品(单晶硅切片、多晶硅切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1.合作期间内,宁夏江南建设向宁夏协鑫集成采购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所需系统集成服务包不少于每年300MW。

2.宁夏协鑫集成向宁夏江南建设提供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系统集成产品。针对具体项目,双方另行签订《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服务合同》(下称“系统集成合同”),双方将按具体项目系统集成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3.宁夏协鑫集成向宁夏江南建设提供系统集成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二)合作方式

1.就宁夏协鑫集成向宁夏江南建设提供系统集成产品,除签订具体项目的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外,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系统集成服务包中各类物资的采购方式,由双方以物资采购清单的方式协商确定。《物资采购分项清单》应作为具体项目系统集成合同附件,在系统集成合同签订前予以确定。其中系统集成服务包包括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汇流箱、升压变、电缆、支架以及升压站(开关站)中的变配电、通讯调度自动化等核心设备、材料等。

2.就宁夏协鑫集成向宁夏江南建设提供咨询服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项目的咨询服务协议,双方依据具体咨询服务协议,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

1.系统集成服务包所需各类物资的采购价格以及咨询服务费按照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由双方在具体项目系统集成合同中予以明确。

2.物资采购款项以及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具体项目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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