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诉印度关于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部分措施案(DS456)专家组通知WTO争端解决机构,称该案的专家组裁决报告拟于2015年8月底发布。2014年5月23日,WTO争端解决机构就该案作出成立专家组的决定;2014年9月24日,该案专家组成员组成;巴西、加拿大、中国、欧盟、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挪威、俄罗斯、土耳其、厄瓜多尔、沙特阿拉伯、台湾地区以第三方参加该案专家组程序。
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2.8条,专家组进行审查的期限,即自专家组组成和职权范围议定之日起至最终报告提交争端各方之日止,一般不应超过6个月;以及《谅解》第12.9条的规定,如专家组认为不能在6个月内提交其报告的,应书面通知争端解决机构迟延的原因和提交报告的估计期限。2013年2月6日,美国就印度关于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相关措施诉至WTO争端解决机构,争议涉及GATT199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以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部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