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相信很多人都被《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文件刷屏了。各大媒体的报道,几乎都是以“1780万kW”的规模指标为主题。然而,你如果认为2015年的指标是“1780万kW”,那你就错了!
给大家分析一下。
在这份文件中,全国的省份大致可以分为3类:
1)26个省份,即附件中的26个标明规模指标的省份;
2)6个省份,即光伏扶贫试点省: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
3)5个省份,即规模指标未设上限的四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西藏。
光伏项目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5类:
1)地面电站;
2)屋顶分布式(不含光伏扶贫项目);
3)“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地面分布式;
4)“全部自用”的地面分布式;
5)光伏扶贫项目。
经过与能源局的人沟通后,完成下面的容量分布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2015年的指标,应该是“1780万kW+3个不设上限”
那“3个不设上限”的规模应该有多大呢?可以从以下两个情景去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