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建立分布式电站的不动产产权制度
在规划备案的基础上,光伏电站实行产权登记制度。经过政府完成备案手续以及政府指定机构验收电站之后,允许建成发电的光伏电站在有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完成产权登记,最好是能够颁发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登记证书,拥有者可以和屋顶业主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不同主体。经过产权登记的光伏电站,按照物权法对应的法律条款保证拥有者的利益,成为投资业主的资产登记法律文书。
5.3立法消除分布式电站的存续风险
经过产权登记的光伏电站,在面临企业改造、城市改造,土地性质变更等行为时,电站企业能够以产权主体身份进行协商和谈判,涉及政府的应该按照不动产权补偿办法给予补偿。如果屋顶业主基于自身发展需要,改造和拆除此类电站,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经过政府规划批准或者备案,可以选择重新在原址建设光伏电站,也可以是原业主提供其他屋顶,以相同的租赁条件提供给电站业主,以用于重建光伏电站。
在政府需要企业整体搬迁,企业不再存续的情况下,政府除了承担因为城市规划使得光伏电站拆除和重建的损失以外,可以选择提供其他屋顶,让光伏电站整体重建。此类电站同时还要确保原批准电价按照20年的时间延续有效。
在目前鼓励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情况下,必须考虑企业在停产阶段如何降低光伏发电的风险。从东部地区城市用电的特点来看,建设在城市或者城市周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向周围企业、商场消纳电量的可能性非常大。在电网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允许新能源在屋顶业主无法消纳全部电量的情况下,电网必须允许其向周围同意接纳电量的用户直接供电。
5.4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
建议规定分布式发电的收费,全部由电网企业代收代付,可以考虑给予电网适当的管理费用。根据国家政策,度电补贴的计量无论是自发自用,还是余量上网均由电网企业认定。所以电网公司不增加技术上的工作量,只增加财务管理上的工作量,应该是最方便、快捷、权威而有信用的电费征收单位。在目前国内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要消除电费按时按量缴纳的风险,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我相信,有了以上政策的支持,光伏电站的收益稳定性大大提高,金融机构的项目风险也大大降低,光伏发电产业将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
作者:彭立斌,为北京君阳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君阳太阳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原标题:光伏电站金融难题及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