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肥注册的光伏企业在合肥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合肥市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鼓励委托专业化公司管理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所管理的电站年发电量给予管理公司0.02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15年,其中2015年以后并网发电的项目,根据光伏市场、技术变化情况,补贴标准按照项目达到盈亏平衡的原则进行调整。
2、家庭光伏电站、光伏停车场(棚)项目补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企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停车场(棚)项目,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瓦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度电补贴政策。每个家庭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个企事业单位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按照2014年通知,目前虽然还未明确2015年的补贴是否变动,但是想拿到政府补贴,通知中也给予了明确规定,企业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产品的光伏应用项目,可以申请市本级度电补贴或投资补贴。经审查后,合肥市确定入选了2015年合肥市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产品生产目录,生产的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产品企业从2014年的11家上升到2015年21家。具体见2015年合肥市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产品生产目录【逆变器篇】 2015年合肥市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产品生产目录 (光伏组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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