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显示,海润光伏并不具备推出“高送转”方案的条件。公司前三大股东突然提出10转20分配预案本身,显得极为诡异。
2011年通过借壳*ST申龙上市的海润光伏,上市之后公司业绩显得暗淡无光,大股东作出的3年利润承诺也全部落空。受累于行业低迷,海润光伏在2013年亏损逾2亿元,2014年前三季度又出现近4200万元亏损。如果剔除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实际亏损金额超过6600万元。如果海润光伏则在2014年继续出现亏损,公司将被戴上*ST的帽子。
除此之外,截至1月29日收盘,公司股价仅为8.50元/股,若按此价格实施10转20的话,公司股价将在3元以下。
对此,有分析称,从经营层面来讲,公司业绩堪忧,不具备“高送转”的基础。从股价角度来看,“高送转”之后,海润光伏极低的股价反倒不利于公司的形象与资金的选择。从理性角度考虑,公司更应该选择缩股而非是转送股。
值得一提的是,上证所对于海润光伏前三大股东提议“高送转”的动机,也给予了关注。面对上证所的问询,三位股东称是“考虑到公司2014年实际经营状况,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经营成果”的理由。
此外,对于上证所问询“提议高送转和减持之间是否存在联系”之时,海润光伏前三大股东虽都予以否认,但却难以解开市场各方的忧虑。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市场操纵简单说是使用计谋影响股价的恶意行为,以及蓄意影响股价行为。从目前《证券法》规定来看,海润光伏的例子或许并不是非常典型,但是其中确实存在操纵的嫌疑,毕竟10送20被二级市场看做是一个超级利好。
知名律师宋一欣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表示:“利用持股优势、资金优势或者信息优势是比较明确的操纵手段,目前争议较大的是是否利用了信息优势,海润光伏是否涉及内幕交易尚需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确认。”
据记者粗略统计,截至目前,两市共有近80家公司披露了高送转预案,大部分公司提出的方案都让人“血脉贲张”,轻则10送8,重则10送15且另有现金分红或转增。而从目前这80家公司公告中提及的内容来看,释放利好消息前后,重要股东增持、减持股票已经引发了监管层的高度警觉。
据悉,目前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高送转”已有每单必查内幕交易的要求,并将从信披规范性、事后监督以及内幕交易核查等多角度多管齐下,严防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受此影响,海润光伏股东调整了其减持计划,公司公告称与原本的计划相比,杨怀进从部分减持改为暂不减持。但是九润管业和紫金电子的减持计划并没有太大区别,仅小额降低了减持额度。对于公司股东是否涉嫌内幕交易、高送转动机以及后续发展,海润光伏回复称:“受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公司所有答复须以公告为准,不得在公告之外随意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