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去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聚焦“依法治国”,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早在8年前,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积极探索实践法治浙江建设。同年,温州市委全会审议通过了建设“法治温州”的决定,8年多来温州上下一心、一以贯之地积极探索实践“法治温州”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鲜活样本。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昨天召开。1月13日起,中共温州市委建设“法治温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本报共同推出《法治中国的温州故事》系列报道,通过讲故事、摆事实,回顾温州市在民主政治、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普法教育、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和成果,记录法治中国在温州的实践与创新。
近年来,在践行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温州法院在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温州中院也因此跻身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从而又创下一个“敢为先”的温州样本。今天让我们来听听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金国达讲述的故事。
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金国达:
2012年10月26日,多云,些许闷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