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北医药国家分布式光伏示范区项目顺利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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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和静抽蓄配套10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28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由和静15万千瓦、焉耆25万千瓦、博湖60万千瓦三个子项目组成,并同步建成167.5兆瓦/335兆瓦时储能电站。作为开都河流域千万千瓦级纯绿电清洁能源基地的关键组成部分,该项目年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将与流域水电及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协同运行,显著提升南疆电网调峰能力与运行稳定性。建设过程中,新疆电力克服风沙频发、地质复杂等困难,通过优化设计、工艺创新和精细管理保障高质量交付。项目累计带动当地就业超3000人次,有力支撑巴州经济社会发展,并为南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提供重要支撑。
余姚宝湾物流中心建成3.84MW屋顶光伏电站,采用尤利卡550W单玻组件,年发绿电370万度,降本260万元、减碳1980吨,成功斩获国家一级绿色仓库认证。项目精准适配姚江高湿工况,轻量耐候、高效稳定,彰显光伏赋能传统物流绿色升级的标杆价值。
山西能源监管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受阻问题开展专项监管。晋中平遥某用户因供电企业未依据官方公示的台区承载力评估结果,违规拒绝其光伏并网申请,向监管部门投诉。山西能监办迅速核查,确认该供电企业未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以承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出具并网意见。随即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出具合规并网意见。目前,该用户项目已进入有序推进阶段。事件反映出监管机构以民生诉求为导向,强化对光伏并网服务的规范管理,旨在保障群众绿色用能权益与增收需求,并将持续畅通诉求渠道、提升服务响应效率。(198字)
京能国际北京亦庄经开区北汽技师学院2.64MW分布式光伏项目于7月27日完成备案,标志着其在绿色校园领域的布局取得新进展。项目选址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英街11号北汽技师学院屋顶,利用闲置屋面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2.64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行模式。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约283万千瓦时,可年节约标准煤854吨、减排二氧化碳2675吨,显著降低校园传统能源消耗与碳排放。该项目是京能国际拓展分布式能源应用场景、服务“双碳”目标的重要实践,为区域院校清洁能源改造和零碳校园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示范样板。(199字)
内蒙古呼和浩特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一期中标揭晓:山西四建联合浙江东禾以2.00元/W单价、2.0007亿元中标。项目覆盖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及托克托县,由内蒙古铎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标志着华北地区户用光伏规模化开发再提速。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截至2026年5月,广东省已并网分布式光伏规模达48.39GW,在建规模3.65GW,剩余可开发容量高达104.78GW,整体市场潜力巨大。从区域分布看,佛山、东莞、广州、惠州等珠三角城市为装机主力,六市合计占比超一半;存量装机前三县区均位于佛山。2026年上半年新增并网5.695GW,同比下降63.47%,东莞、佛山、梅州居新增前列。在建项目集中于广州、佛山、清远,工商业分布式占主导,“光伏+”及光储充项目占比显著。资源潜力方面,广州、深圳、佛山可开发容量居前三位,多县区超1GW。电网承载力评估显示,76个县区属“绿区”,46个为“黄区”,仅1个“红区”,消纳压力总体趋缓但仍存挑战。
2026年7月28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正式启动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项目规划建设规模总计11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万千瓦,全部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本次优选由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面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且无违规记录的境内企业开放申报;允许单独或联合体形式参与,但对联合体牵头人及履约责任有明确要求。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实力、技术方案与保障措施等维度打分排序,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上午,相关公告已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199字)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北海造船“蓝帆工程”分布式光伏项目于近日全面建成并全容量并网发电,是继今年5月二区光伏电站投运后的又一重大绿色能源项目。该项目由中船北海造船与中船第七一四研究所联合投资建设,利用厂区约31.86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建成直流侧装机容量24.192MWp、交流侧19.705MW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2612.74万度,可节约标准煤321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3万吨,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自给率。作为推动船舶制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该项目标志着北海造船向“零碳船厂”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