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9月份下达的“新政”解决了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核心“痛点”:售电收益不确定,《通知》从电价兜底的角度对此予以破解,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备案时自由选择“自发自用”还是“全额上网”,“全额上网”对应的电价是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而且在“自发自用”电力用户用电量显着减少或者消失的情况下,可以转为“全额上网”,消除投资者对电费回收的后顾之忧。
然而,如何收取和结算电费问题上没有明确保障。投资单位会担心在“自发自用”时,向用户收取费用,若出现拖欠或者不交的情况,如何去保障电费的正常收取。行业人士觉得靠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去跟用电企业收取电费很“费劲”,随着电站数量的增多,管理也将是个大麻烦。
尽管国家大政方针是极力促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发展,但“小微麻烦”不断出现,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影响了电站的实际投资收益和融资。因而,大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备案后,却迟迟不敢动工。
困局二:地方之“乱”
近几年以来,为了响应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推出地方补贴政策,尤其是2013年以后,国家能源局不遗余力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各省市也开始出台相应措施鼓励当地分布式的发展。目前,中国共有8省15市出台了地方光伏补贴政策,以江西、山东、浙江等省市为代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也多集中于地方政策补贴优惠的地方为主,补贴形式不一,主要以在国家补贴基础之上,地方财政另行度电补贴,如山东省在国家补贴基础之上,另增加0.2元的地方财政补贴,吸引了大批企业积极部署山东进行项目开发。
尽管地方补贴积极,也未能推动地面装电站和分布式的实质性进展,反而是这些过于“勇猛”的政策,让不少企业摸不着头脑。在国家取消了光伏电站审批的“核准制”,改为省级发改委“备案制”后,各省按照可再生能源配额分配装机容量。部分省市由于过于激进,在2012至2013年间发放配额过猛,颇有“寅吃卯粮”的意味,这也让2014年新上项目不得不一拖再拖。“过去跑审批手续,8个许可文件要跑一年半的时间,但那是水磨功夫,如今却僧多肉少,审批手续虽然简化,但难度更大了。”行业人士感叹。
此外,一些省市对中央政策的执行和理解也出现偏差,政策始终不明朗,或者带有明显的激进色彩。本刊记者致电河南省财政厅和发改委询问河南对光伏电站的政策和补贴形式之时,财政厅表示在金太阳补贴之后,新的补贴形式暂不清楚,发改委却强调为了鼓励分布式的发展,河南省制定了1:2的鼓励政策,即开发建设1MW的地面电站,要配备建设2MW的分布式。更具特色的是,河南省对地面电站的放权,一时间带动了当地地方市级和县级项目的大跃进,“不需要到省发改委备案,只需拿到当地电力公司的并网接入许可和发改委的许可就行。”河南洛阳市一位项目开发商介绍。在电站投资者看来,这种没有获得省发改委许可的项目,拿不到国家的配额,也就意味着无法获得国家补贴。
“有些地方政府也未能完全吃透国家政策,没有明白补贴模式,地方政策一出来就显得很盲目,这样不仅不能推动市场发展,反而成了障碍。”一位电站投资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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